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2021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名单,青岛银行再次入选,是自2018年央行调整考评体系以来,山东省唯一连续四年获此资格的地方法人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创立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制度,选择了一批能够承担大额债券交易的金融机构作为公开市场业务的交易对象,并建立了一级交易商考评调整机制,对一级交易商进行定期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确定名单。交易商可以运用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等作为交易工具与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
本次公布的2021年度一级交易商包括21家全国性银行、21家地方性银行、5家外资行、2家券商和1家其他类金融机构等在内的共50家机构,青岛银行是入选的16家城商行之一,也是山东省唯一入选的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
自2018年成为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以来,青岛银行始终积极响应并参与到中国人民银行各项传统和创新的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中,传导货币政策,发挥市场稳定器作用。连续四年获此资格是对青岛银行及其过去所开展工作的最好认可。作为扎根山东的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青岛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青岛银行将继续以高度责任感和专业水准参与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稳步推进,稳扎稳打,为央行货币政策的推动和执行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