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主动披露”新政护航青岛企业健康发展

来源: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更新时间:2024-11-15 20:50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15日讯     近日,青岛某公司向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提交主动披露资料,披露其出口货物价格申报不实影响出口退税的违规行为。黄岛海关依法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为企业免除了2万多元的行政处罚罚金。

“我们参加过政策宣讲会,了解到海关主动披露的新政策。在自查发现错误后,立刻拨通黄岛海关主动披露业务咨询专线,在海关指导下网上递交主动披露资料,真是非常方便。”该公司关务负责人说。

主动披露,是海关为推动进出口企业守法自律而实施的一项容错管理模式,进出口企业、单位在进出口货物放行后,自查发现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况,主动向海关报告并接受海关处理,海关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的制度。2023年10月11日《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主动披露新政)正式生效,新增了涉及检验、影响海关统计、影响监管秩序、加工贸易及部分轻微程序性违规等可以适用主动披露的情形,大幅扩大了“适用范围”,充分体现了“守法便利”“宽严相济”和“罚教结合”的海关执法理念。

“主动披露新政出台后,我们依托‘线上+线下’模式,通过‘关企面对面’平台、下厂实地宣讲、微信图文解读等方式多渠道分层次开展政策宣传,并设置专人专岗,对主动披露业务进行政策答疑、办理指导、通关协调等,让更多企业可以享受诚信守法的红利。”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稽查处处长管恩平介绍。

烟台某公司是主动披露新政的众多受益企业之一。2024年3月,该企业通过自查发现在黄岛海关申报的一票进口报关单因为操作员的失误,报错了数量和价格,导致少缴税款约295万元。企业向海关咨询了主动披露政策后及时提交了主动披露报告。黄岛海关根据相关规定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为企业免除了近百万元的行政处罚罚金,还依规定为企业减免了关税滞纳金、增值税滞纳金等约13万元。

“感谢海关及时为我们讲解主动披露新政,指导我们纠正报关差错,不仅让我们免于行政处罚,又避免了影响信用等级,让我们真真切切享受到了政策红利。” 该公司关务负责人说道。

此外,黄岛海关大力推广电子口岸单一窗口“主动披露”功能模块应用,推进业务办理全程电子化,实现了“让企业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通过优化作业模式,压缩受理、核实等各环节作业时间,主动披露作业平均办理时长为29天,远低于海关总署60日办结时限要求。

主动披露新政生效一年来,黄岛海关办结主动披露作业73起,依法补征税款667.3 万元,为企业免除罚金超200万元,减免滞纳金47万元,切实释放了政策红利,起到了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兰星  通讯员  罗峰  贺兰)

责任编辑:杨小萌

(作者:刘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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