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13日讯 建筑是活着的历史,也是可以触摸的时代记忆。在青岛历史城区28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坐落着300余处历史建筑,1400余处传统风貌建筑。其中,市南区拥有历史建筑257处,传统风貌建筑907处。它们不仅是青岛城市发展的见证,更是历史文脉的延续。
在历史城区保护更新三年攻坚行动中,市南区坚持“修旧如旧”原则,依法实施建筑保护修缮;遵循文脉传承,加强历史挖掘,推动保护意识有效提升;注重文化价值,有力推动了建筑的活化利用。三年的保护更新工作让历史城区焕发新活力。2023年1月《青岛市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出了新的指引。
为贯彻落实好该《条例》,市南区向广大居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提高保护意识,争做建筑保护的主人翁。保护历史文化,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充分认识到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文化价值和历史意义,树立正确的保护观念,增强建筑保护的责任感。对使用中的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要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意识,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自觉保护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
遵守法律制度,争做建筑保护的践行者。不守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呼吁广大居民朋友认真学习和遵守《青岛市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条例》,遵纪守法,坚决抵制破坏文物的行为,对建筑有改造升级需求的,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科学评估论证,不得损毁建筑。我们也鼓励大家为建筑保护工作积极建言献策,若发现建筑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告知相关部门,确保相关建筑得到及时有效的修缮和保护。
主动宣传引导,争做建筑保护的传播者。阅城,让建筑”‘活’起来。“阅城”是历史城区打造的文化品牌,也是建筑保护活化工程。我们鼓励居民朋友积极参与到“阅城”文化活动中来,争做建筑可阅读的推荐官、争当阅城文化空间代言人,将中山路、大鲍岛区域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百年故事”传播到千家万户。(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曹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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