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仲裁调解+司法确认”新模式,胶州法院“双语”化解首件涉上合组织成员国跨国贸易纠纷案件

来源: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更新时间:2024-10-30 20:50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29日讯  日前,一名印度公司的代表人在案件圆满化解后,激动地握着法官的手,表达了对胶州法院上合审判团队的感谢。该案是胶州法院与青岛仲裁办搭建“法正·亲和”法仲衔接工作室以来,采用“仲裁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双语”化解的首件涉上合国家成员国的跨国贸易纠纷案件。

案涉原告系一家印度公司,因国际货物买卖与上合示范区内一家公司签订合同,但发出货物后迟迟未收到货款,遂起诉至法院,被告应诉后辩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因此延期支付货款。在初步了解案情后,鉴于案件标的额较大、当事人一方为上合组织成员国等因素,为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时间成本及经济成本,尽量避免因诉讼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两国经贸合作等造成不良影响,承办法官决定在诉前阶段依托“法正·亲和”工作室,委托青岛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

青岛仲裁委员会指派了精通国际经贸规则、国际商事法律的优秀复合型法律人才作为上合法庭的特邀调解员对本案进行调解。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与调解员、双方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组建调解沟通群,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在线调解、在线证据交换。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使用“双语”从法律、企业信誉、后续经营等多角度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述了自己的意见。经多次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明确了货款金额及支付时间。随后双方当事人在青岛仲裁委的见证下,共同向胶州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胶州法院对双方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并于当天出具司法确认书。拿到司法确认书后,双方当事人均表达了对纠纷诉前化解效率的充分肯定。印度公司的代表人更是表示,跨国贸易纠纷案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得到妥善化解,增强了公司在中国继续开展贸易的信心,将继续在上合示范区内与中国企业开展友好合作。

下一步,胶州法院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汇聚更多涉外法治力量,持续找准多元解纷与促进经贸合作的结合点,进一步推动司法与仲裁高效良性互动,保障国际经贸合作水平和提升涉外案件司法权威,全力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质量水平,力争将胶州法院上合涉外审判工作打造成上合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双招双引”的重要宣传名片。(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郭倩)

责任编辑:杨小萌

(作者:戴谦)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