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18日讯 近日,青岛交警市南大队火车站中队在广州路云南路路口设立查车点,开展夜查行动,严查酒驾、醉驾、超载、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期间,一驾驶员驾驶一辆新能源小型客车沿云南路西向东方向驶入查车点,面露慌张神色,欲驾车驶离,被民警制止。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为14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驾驶员带到医院进行抽血。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面对事实,驾驶员杜某承认自己喝酒开车的行为,称当晚跟客户及朋友在啤酒屋喝酒,结束后感觉自己意识还算清醒便驾车上路,不料行驶到云南路朝城路路口时被民警查获。杜某表示,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非常后悔。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驾驶员杜某血检结果依旧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将涉嫌危险驾驶罪,面临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接受相关处罚。
交管部门提示:
酒后驾车不仅严重威胁司机及他人的生命安全,更与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息息相关。因此,广大司机朋友务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安全行车,时刻铭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原则。(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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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