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18日讯 城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一起疑难的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
【基本案情】
在原告崔某某诉被告崔甲、崔乙、崔某乙、徐某某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中,原告崔某某与死者崔某甲系五服内亲属,其常年跟随崔某甲从事劳务工作,因工程结款不及时,此前崔某甲在发放劳务费时也常有拖延。后崔某甲突发意外去世,崔某某考虑到崔某甲的亲属尚在巨大悲痛之中,讨要欠付款项一事就一再耽搁,时至今日已长达15年之久。在此期间,崔某某不断找到崔某甲的亲属沟通还款事宜,因其亲属对项目、进程及拖欠数额均不知情,亦不了解欠款产生的经过,且崔某甲离世过于突然,相关债权债务众多,双方未就案涉款项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崔某某将已知的崔某甲的亲属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
【办案过程】
诉讼过程中,上马法庭法官于源发现除死者崔某甲配偶徐某某、二人育有的一子崔甲、一女崔乙外,崔某某诉讼仍旧遗漏主体。崔某甲去世时,其母亲依据法定继承权分得了崔某甲部分遗产,崔某甲母亲去世时,崔某甲亲兄弟崔某乙又分得了其母亲部分遗产。原告不了解崔某乙的基本情况,崔某甲亲属与崔某乙常年关系疏远,亦不了解崔某乙的情况。经多次联系原被告及走访所在社区,法官最终联系到崔某乙,但其情绪激动、拒绝沟通。为实质解决双方的矛盾和问题,法官向当事人多次释法明理,最终崔甲、崔乙、徐某某意识到一味躲避债务,并不能解决问题,纠纷持续也将导致其家人风评不断降低。后在法院的主导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儿子崔甲负责清偿其父亲崔某甲的债务。
【法官说法】
本案系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在审理过程中发生遗漏诉讼主体的情况,因涉及当事人众多,且彼此之间沟通联系不便,导致案件送达陷入僵局。法官主动查明案件事实,发现遗漏诉讼主体后,通过社区走访、加班送达,成功说服抗拒诉讼的被继承人参与诉讼,经过多轮调解,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父债子偿”的一致意见,为长达15年的债务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青岛日报/观看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王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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