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1日讯 为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化解工作,为基层社会治理持续赋能提效,近日,市南法院与珠海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开展物业纠纷座谈会,市南法院金门路法庭负责人赵方栋,珠海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渊,市南法院金门路法庭、澳门路社区及辛家庄社区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赵方栋简要介绍了市南法院近年来涉物业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王渊介绍了珠海路街道、社区涉物业纠纷的基本情况,并重点分析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过程、业委会委员代表、筹备组成员资格等工作存在的难题。市南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李坤、金门路法庭员额法官陈玉秀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特点、审判思路、证据认定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随后,与会人员围绕业主资格认定、筹备组业主代表资格、拒付物业费以及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且未改正的法律认定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下一步,市南法院将继续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持续加大对物业纠纷源头化解的指导力度,以实际行动回应广大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助力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努力绘就基层社会治理的和美新“枫”景。(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陈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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