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悬赏公告要回120万元现金 刮起“蓝色风暴” 破解“执行难”

    更新时间:2024-08-28 06:35  

城阳法院通过悬赏公告,促成被执行人主动缴纳120万元现金。(青岛中院供图)


即墨法院法官拘传被执行人。(青岛中院供图)


战明律师。


执行难,即生效判决文书难于执行,具体表现为查人找物难、财产变现难、排除非法干预难、清理历史欠账难等等。位于八大关的荣成路10号甲栋及荣成路10号车库,8月26日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第4次上拍,一天内无人出价致流拍。该房产是近年来青岛上拍价最高的住宅法拍房,吸睛无数。

2023年11月首次上拍起拍价9234余万元,而如今起拍价已降至8079余万元。10个月内该房产经历了2个执行终本、恢复执行周期,这在法拍平台并不多见,由此可见申请执行人迫切希望将纸上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法院的执行力度也不可谓不大。那么,“执行难”有没有破解之道?记者对此展开采访。

现象 

打赢官司不等于钱到手

本报持续关注的“四川周先生诉榴小夏退加盟费”案,迎来进展。去年12月周先生向榴小夏餐饮公司主张退费,多方维权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5月29日网络开庭,6月18日法庭宣判,判决生效十日内,榴小夏餐饮公司退还周先生加盟费7.18万元。然而,榴小夏餐饮公司既没有上诉,也没按照法院判决如期退还周先生加盟费。7月31日,周先生再次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们一直关注‘榴小夏’的动向,其办公地点已经从高大上的写字楼搬出,其注册资本也已经缩减。我与律师签订的是风险代理协议,如若讨回加盟费,律师拿20%。但说实话,我不抱太大希望。”周先生表示,从“榴小夏”隔几个月便脱壳出一个新公司而言,它已经做好当老赖的准备。

据业内人士介绍,法院强制执行主要是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就被执行人的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网络资金等进行一遍查封,如果没有可执行财产,就需要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或者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发布悬赏令。强制执行结案期最长为6个月,法院对被执行人可采取传唤和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施压。如果法院“规定动作”做完,申请执行人亦无法提供线索,生效的法律文书便无法执行,陷入“执行难”。

数据

上半年全市法院执行到位125.4亿元

据青岛中院7月份发布的上半年司法审判数据,全市法院上半年执行结案3.8万件,同比增长26%,执行到位金额125.4亿元。

今年8月以来全市法院连续开展“蓝色风暴”夏雨专项执行行动,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形成高压震慑。黄岛法院执行干警凌晨5时兵分四路奔赴执行现场,拘传被执行人10人,司法拘留5人,执行完毕案件7件,执行到位金额10万余元。即墨法院清晨出击,拘传3人,扣押车辆一台,执行到位8万元。李沧法院拘传14人,执结案件4件,执行到位62万余元。城阳法院通过悬赏公告,促成被执行人主动缴纳120万元现金……

法院的执行力度在加强,执行手段也越来越丰富。据中国法院网公布数据显示,早在2019年网络查封系统就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16类25项信息(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通过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手段,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相关信息的有效覆盖。

近期,我市法院网络查控系统上线保险查控,如果被执行人在保险公司投保,可以执行这份保险的现金价值。

案例

穷尽公开手段实现“执行到位”

“执行难”能破解吗?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强制执行团队负责人战明表示,就办理执行案件实务来看,梳理银行账户流水是发现财产线索的重要方向。银行流水能全面反映企业经营和个人生活全貌,包括是否有应收账款、是否转移资产、消费情况、子女接受教育情况、是否存在挪用公司资金、进行职务侵占情况等,从中梳理线索,进而采取措施。通过银行流水还可以锁定被执行人关联人,如果有确定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的财产隐藏在关联人名下,也可以申请法院对关联人的银行账户采取保全措施。另外,申请执行人也要善用参与分配、执行和解、执行异议、执行监督等执行程序维护自身权益。面对老赖,执行确实很难,有时不仅需要穷尽一切公开手段,甚至还需要一些运气。

一个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战明团队了解到其电话号码后,通过号码查看是否绑定微信、支付宝、微博以及小红书等APP。“考虑到被执行人做生意,肯定会做推广,我们通过他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广告信息,找到了店铺位置,假装顾客上门,查看营业执照,再买点产品,扫码了解收款账号信息。”战明表示,调查确定收款账号是其亲属的。在收集到充足的被执行人经营行为与其亲属账户关联的证据后,提交给法院,完成查封,促成执行。

一个执行案件,被执行人通过换壳的方式,把公司的资产转移到兄弟公司,平时消费亦不用自己的账户。战明团队做了大量调查工作,将其消费情况、资产转移情况提交给法院,法院表示只要明确被执行人下落,会采取司法拘留等高压措施。“为了找被执行人,我们向法院申请到电信公司通过其手机号码查询是否安装宽带,到水电燃气公共事业部门查询开户缴费信息,甚至到快递公司查询其是否有快递包裹及邮寄地址。”战明表示,目前锁定位置工作正在推进。如果最终无法锁定其位置,会推动以拒执罪到公安机关立案。战明团队已有成功案例,以拒执罪立案将执行案件拉回到刑事诉讼战场。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雷林

■专家观点 

化解“执行难”的可行方案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志铭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民事执行制度主要有两方面的问题,一个是所谓的“执行难”,另一个是与之相伴的“执行乱”。

多年来,为解决“执行难”和“执行乱”的问题,最高法院和各级地方法院都做出了很大的努力。解决“执行难”思路之一便是提高法院执行力,主要的做法则是改进和创新执行方式,整合内部外部执行力量,执行方式方面如集中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公告执行、悬赏执行、财产审计、财产调查等等。整合执行力量方面的做法如在外部联系方面依托借助党委、人大、政府、公安、媒体等各方面力量,在内部则主要是上下整合,建立省级法院对辖区内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协调体制等。

在应对“执行乱”方面,主导思路体现为三个核心概念,即在法律实体和程序上的分权、确权和规范化。合理分权体现在对民事执行权性质的界定上,区分了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并在法院内部进行相应组织构造上的创新。在对执行程序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权利的确认和维护方面,集中体现在对执行救济制度的完善和强化上,通过确认和强化权利来制约执行权。加强执行程序运作规范化,如执行案件的流程管理、执行款管理、执行和解等,也是解决“执行乱”的重要思路之一。


责任编辑: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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