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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多位法官成特大诈骗案被害人?被告辩护人申请合议庭成员回避被驳回

近日,珠海一健康管理公司涉嫌诈骗的公诉案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网上引起公众关注。2022年9月,瑞德青春(珠海)健康管理公司大股东庄某某及主要员工共计25人,被郑州警方抓捕,后被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涉嫌诈骗罪并提起公诉。

检方起诉称,该公司在2018年初至2022年9月期间,涉嫌虚构“高大上”设备名称和诊疗功效、修改检测报告等,诈骗被害人数千人,涉案金额约13.6亿元。从2024年8月13日始,随着庭审推进,数千被害人的名单成为庭审争议焦点。新黄河记者了解到,该案多位被害人是郑州中院的在职或退休的法官,更让这场公诉案件的庭审在回避阶段便引起争议。

日前,新黄河记者通过参加旁听庭审和庭后采访旁听人获悉,辩护人在梳理数千名被害人名单时发现,除一名被害人任某某是郑州中院退休法官以外,还有3名被害人是郑州中院现任的法官,这4人与合议庭的几位成员是前同事或同事关系。

据了解,该案合议庭由宁某、李某某、王某某等3名郑州中院法官组成,其中宁某为审判长,李某某与王某某为审判员。根据郑州中院官网信息知晓,审判长宁某是2005年进入郑州中院刑庭,合议庭成员李某某是1993年入职郑州中院刑庭。辩护人认为,本案被害人任某某是原郑州中院刑庭法官,在2010年退休,与审判长宁某有五年同事关系,与审判员李某某有17年同事关系。

对此,审判长宁某回应称,已报请院长决定,因该案被害人人数众多,任某某只是其中之一,已于2010年退休,和合议庭成员、本院审判人员没有关系,不属于应当回避的情形。被告辩护人称,当庭要求申请任某某出庭作证,证明他是否认识合议庭的几位成员。后来几天的庭审中,审判长宁某在庭上表示,已联系过任某某,任某某本人拒绝出庭作证。

郑州中院门口准备申请旁听的群众

8月15日,庭审第3天,辩护人又发现受害人名单中王某、张某、李某也是郑州中院的在职法官,于是向法庭提交了新的回避申请。“从郑州中院的官网来看,王某、张某是郑州中院民四庭在职法官,李某是郑州中院执行庭在职法官。”辩护人认为,合议庭各成员和前述三个在职法官是同事,这种关系很大程度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所以再次申请宁某、李某某两位合议庭成员回避。

审判长宁某则回应称,该申请与关于任某某的回避申请事项一致,(他们)都是数千名被害人之一,不影响法院对本案的公正审理。

对于审判长的回应,辩护人表示并不认同,“作为受害人的王某、张某、李某是郑州中院的法官,合议庭各成员与上述三名法官是同事,这种关系很大程度会影响公正审理。”

8月26日,新黄河记者就此联系上了郑州中院新闻发言人、院党组成员兼政治部主任乔亦丹,向其说明了采访意图。乔亦丹表示,这个案件在庭审的过程当中,正在审理过程当中的案件原则上法院不接受采访,于是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请求。

责任编辑:岳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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