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修订农高区建设工作指引,计划到2035年布局建设省级农高区30个左右

来源:新黄河    更新时间:2024-08-21 21:50  

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日前,山东省科技厅印发修订后的《山东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工作指引》提出,到2025年,布局建设省级农高区25个左右;到2035年,布局建设省级农高区30个左右。

在产业布局上,立足全省资源禀赋,突出区域产业特色,构建以粮油、果蔬、畜禽、水产等传统农业全链条转型升级,以生物育种、智慧农业等新兴产业全方位培育壮大,以生物制造、人工智能等未来农业超前布局的各具特色的省级农高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在区域布局上,按照全省各地农业产业体量和发展需求,农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的设区的市省级农高区数量一般不超过3家,农业产值低于1000亿元的设区的市一般不超过2家。

从建设目标具体来看,到2025年,布局建设省级农高区25个左右,培育一批农业科技领军企业,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打造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科技引领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模式。

到2035年,布局建设省级农高区30个左右,打造一批国内领先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培育形成农业新质生产力,现代化大农业产业体系不断完善,为农业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根据《工作指引》中提出的创建标准,拟创建省级农高区所在地设区的市政府科学编制建设发展规划;四至地理界线清晰、规模适度,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规划面积不少于1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不少于500亩。

主导产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有一定数量规模大、创新性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导产业年产值不低于30亿元(指申请创建上年度数据,下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力度大、占比较高,能够有效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涉农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

同时,要求与省内外涉农科教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涉农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3%,建有涉农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不少于3个,拥有涉农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不少于3个,建有相应的成果转化、创业孵化、投融资等服务平台。

此外,拟创建省级农高区还要对区域农业发展、周边农民增收和乡村全面振兴具有较为显著的推动作用,并建立起适应省级农高区可持续发展需要的新型管理体制和服务模式。

据悉,省级农高区建设期一般为三年。建设期满后,由省级农高区所在地设区的市政府向省科技厅提出验收申请,省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严格对照省级农高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方案中制定的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省级农高区,正式挂牌运行;未通过验收的省级农高区限期整改一年,整改后仍未通过验收的,取消省级农高区资格。

省级农高区并不是“终身制”,根据《工作指引》,依据省级农高区绩效评价指标,省科技厅每两年组织一次绩效评估,并根据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对排名靠后的省级农高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对连续两次绩效评估后两名的农高区取消省级农高区资格。

对绩效评估优秀的省级农高区,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农高区,其主导产业技术创新项目优先列入省科技计划,按程序给予支持。(新黄河记者 曹茜)

责任编辑:吕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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