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法院“执行悬赏”显威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120万元

来源: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更新时间:2024-08-17 14:25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16日讯 近日,城阳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营造强大舆论压力,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申请执行人青岛市城阳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某某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刘某某规避执行,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城阳法院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及保险,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剩余还款义务。经申请人申请,城阳法院于2024年5月发布悬赏公告。悬赏公告发出后,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于2024年8月1日到法院主动缴纳现金120万元,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在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法院撤销了对其执行悬赏的公告。

悬赏公告是指执行法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向社会发布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公告。发布悬赏公告有助于吸引社会公众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帮助法院开展执行;有助于形成被执行人寸步难行的舆论导向,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的社会活动空间,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有助于推进诚信建设,对构筑诚信体系具有重大意义。(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王丰)

责任编辑:程雪涵

(作者: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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