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邱帮办|“我们小区的充电桩,电费有点贵”

    更新时间:2024-08-02 23:50  

“别的小区充电桩用电是每度0.555元,我们小区却是0.8元。”日前,家住西海岸新区东方华庭小区的新能源车车主李女士反映,小区充电桩的电费高于政策规定的价格。

7月29日,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办公室,恰好遇到来交电费的业主。原来,东方华庭小区于2010年前后交付,属于非电网直供电小区。在此类小区,电费由物业代收后交给供电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居民住宅小区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

按照青岛现行电价标准,充电桩平时段电价为每度0.555元,而李女士提供的由物业公司开具的收据显示,其充电桩电费确实按照每度0.8元收取。为何该小区充电桩的电费高?

“我们向供电公司交的电费包括居民用电和物业用电两部分费用,两种电价标准不同,各有一块总表计量,供电公司只抄两块总表的用电量。”青岛骐凯物业东方华庭项目负责人冯先生介绍,物业用电平均价格每度超过0.7元。目前地下停车场的充电桩是按照消防安全相关规范,就近接入的物业用电,因此电价会高一些。

该小区1400多户居民中,使用充电桩的目前有20多户。“如果我们按照居民用电价格收费,后期小区新能源车肯定还会增加,物业需承担亏损;但是我们按照物业用电价格收费,则违反了相关规定,职能部门将依法处罚。”冯先生说,在此情况下,物业决定待业主预付的充电桩电费用完后,不再向充电桩供电。

记者了解到,在直供电小区,小区电力设施产权属供电公司,居民用电实现了“一户一表”,个人建设充电设施可向当地供电公司申请报装,由供电公司就近选取所属产权的电源点接入电网;而在非直供电小区,电力设备运行维护、收取电费等由物业公司或其他管理单位负责。

“在非直供电小区,居民安装充电桩需征得物业同意,并且满足消防等相关要求,同时受供电半径因素影响,可能会产生相应的安装成本。”灵山湾供电所工作人员介绍,在西海岸新区,有不少非直供电小区,也有其他小区与东方华庭小区一样,充电桩接入的是物业用电。若此类小区能纳入老旧小区提质改造计划,改为直供电,难题将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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