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追访|育儿假,职场爸妈可望不可及?

    更新时间:2024-07-13 14:50  

“眼看着孩子要过3岁生日,没想到最后一个育儿假也要泡汤了。”尽管这个结果在杨娜的意料之中,但她还是非常失望。申请休育儿假被用人单位拒绝,不少青岛的新手爸妈有着跟杨娜同样的遭遇。

育儿假对于很多市民而言早已不是陌生词汇。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望“假”兴叹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劳动者在申请休假时被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有的劳动者迫于职场压力不敢休育儿假,大家希望育儿假能够“让理想照进现实”。

现状:听着很美,休起来难

杨娜在青岛市区的一家培训机构工作。2021年8月,女儿出生。“按照修改后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女儿2岁至3岁期间,我可以休10天的育儿假。”杨娜告诉记者,去年她向公司咨询育儿假休假事宜时,得到的答复是“公司还没有制定相关细则”,今年申请休假时再次遭拒。“他们这次给出的理由是,公司没有就此发文。明明是法规明文规定的,怎么不执行?”杨娜本想抓住女儿3岁前的“尾巴”休最后一个育儿假,没想到只能遗憾地错过。

“我们公司可以休,但是休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感觉这假期有点‘贵’。”市民张小雨今年选择了主动放弃育儿假。“领导质问我,孩子没有生病,没事为什么要休这个假。而且我是孩子的爸爸,他认为我不是带娃的主力。”在一家小微企业工作的王彬告诉记者。

采访中,不少劳动者介绍,“没出细则”“政府部门没有下红头文件”“未接到相关通知”或“没听说过这个假”是用人单位给出最多的拒绝员工休育儿假的理由。一些用人单位甚至认为,育儿假是福利,可以选择性执行;还有用人单位设置了门槛,需要员工提供入园报到、接种疫苗、就医等相关证明方可休假。然而,大多数被拒休育儿假的劳动者不敢向有关部门投诉,怕影响个人职业发展甚至被辞退。

解读:育儿假受法律保护,须执行

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2022修正)》明确,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10日育儿假。“每年”如何界定?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处相关负责人解释,育儿假按子女周岁计算,分别在孩子0至1周岁、1至2周岁、2至3周岁期间,父母每人可休10天,“即在子女每一个周岁内休,原则上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开休,但是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休。”同时,该负责人还介绍,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育儿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有多个3周岁以下子女的家庭,原则上不叠加育儿假,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增加多子女家庭的育儿假期。

法律界人士认为,从现实意义上来看,育儿假的对象是职场父母双方,一方面有利于强化家庭教育理念,另一方面也是职场性别公平的体现。《条例》是地方性法规,用人单位须遵守执行,而非可选择性执行。“虽然《条例》尚未设置具体的行政处罚措施,但这并不代表企业拒绝批准育儿假的行为是合法的。作为劳动者的法定休息权,育儿假同样受法律保护。”律师杨林说。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如出现未按《条例》规定给予假期、拖欠克扣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权通过12345·青诉即办、网上举报投诉平台等渠道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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