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婵娟解答直播间网友提问。
公证和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人员的流动频繁、财产形式的多样化及家庭关系的复杂化,公证在家事领域的服务持续升温。如何办理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有何利弊?如何理性规划家庭财产的继承?本期法治直播间邀请青岛市黄海公证处公证员卜婵娟,和粉丝网友一起聊聊“公证与遗嘱、继承那些事儿”。
互动
网友提问谁享有继承权
网友黄先生提问:家里老人处了一个老伴,没有领证,家里老人先于这位老伴去世,留下了房产,老人有两个孩子,没有留下遗嘱。这位老伴有遗产继承权吗?
卜婵娟回答: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这位老伴在法律上不能认定为配偶,也就没有继承人的资格,没有继承权。但是如果双方在共同生活中有过相关约定,而且不违反法律规定,能够认定约定有效,则需要参考约定确定相关权益。
网友于女士提问:家里老人突然离世,银行账户有20多万元存款,但是没有留下遗嘱。老人育有一子,老人还有一位亲妹妹。孩子如何能把老人的银行存款转移到自己名下?
卜婵娟回答:首先需要去银行开具账户查询单,查询存款账户和金额信息。如果有存单在手,则不必再去银行开具。如果老人父母都已先于老人去世,则继承人为老人的孩子一人,因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故其兄弟姐妹均不能主张继承权。在此基础上办理法定继承的公证手续即可。
现状
公证遗嘱持续升温
卜婵娟介绍,据简单统计,60-80岁的老人公证遗嘱申办得最多。养老已是社会问题,多数老人申办遗嘱是为了安度晚年,给尽到扶养义务的子女吃下定心丸,同时限制不孝子女的继承权,这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道德标准,也有的老人是为了避免日后的家庭纠纷,提前对财产作出合理分配,以平衡家庭关系,让子女和睦相处。
再婚老年人有办理遗嘱公证的需求。当下离婚率上升,再婚后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范围发生了变化,增加了配偶及可能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少市民担心婚姻的稳定性,就通过办理公证遗嘱解除财产归属的顾虑,而且因为遗嘱的保密性也不会触及到再婚的敏感区域。
父母与子女互立遗嘱。子女的婚姻稳定是父母关注的问题,多数父母往往对子女的婚姻没有把握,从家庭财产的归属看来也不希望子女的配偶继承财产,所以通过立遗嘱确立财产归自己子女个人财产的做法较为多见。很多父母以子女名义购置了房产,但也因为担心子女的婚姻未来可能出现问题,往往与子女商量由子女申办遗嘱公证将财产留给父母。
高风险性工作有立遗嘱需求。现在工作岗位的分工细化,有很多人从事较为高危或者高风险的工作,比如工作压力很大或者经常出差或者出国,这些人往往收入较高,所以考虑提前处分财产以未雨绸缪。
案例
未雨绸缪长辈立遗嘱
王先生夫妻有两儿两女,孩子们对老人照顾周到,但是王先生总觉得儿媳强势,担心一旦他先于妻子走了,子女们会因为房子继承问题闹矛盾,到时候妻子会很为难。王先生夫妻来到公证处咨询公证遗嘱,他俩明确要各自立个遗嘱,一方去世了,房产就归另一方所有,健在的那位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房产的管理和分配。王先生表示,家里孩子多,每个孩子的家庭情况也不相同,先保证老人自己的居住和养老用房,再考虑财产的传承。孩子们都很孝顺,手心手背都是肉,所以遗产最好就是四个孩子均分。
李先生夫妻育有独生子小李,小李现在已组建起独立家庭。李先生夫妻有两处房产,他们来到公证处咨询,认为孩子已经结婚,但是小李夫妻经常会闹些矛盾,他们作为父母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总怕将来孩子的婚姻生变。李先生夫妻决定,如果他们不在了,这两处房子只留给小李,不留给小李的配偶。李先生表示,世事无常,万一发生意外,很多事情就没办法安排了,他们这么做,是尽父母的能力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孩子,传承他们的财产。他们设立公证遗嘱,确定房产只留给自己的孩子,不作为孩子与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
建议
慎重办理遗嘱公证
卜婵娟表示:“作为立遗嘱人,虽然是财产的合法所有人,可以随意处置与分配,但是作为家庭的长辈还是要慎重办理。订立遗嘱的行为会使原本的法定继承人财产继承权利灭失和减少,易激化家庭矛盾。立遗嘱人须在权衡家庭关系的基础上,慎重选择办理遗嘱公证,家庭关系的良性互动往往贵于财产的多少。”
“现实中,有很多家庭的子女原本是和睦的,在老人离世后受益人拿出遗嘱要求办理遗嘱继承手续时,其他子女怀疑遗嘱订立的真实性,最后往往导致子女之间的反目,引起强烈的家庭矛盾。” 卜婵娟说,如果不能从长辈的角度很好地解决家庭财产分配的问题,子女之间的矛盾会形成恶性循环,这也是每一位父母最不能接受的结果。因此老年人立遗嘱时切忌一时冲动,要充分衡量财产分配上的利弊。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陈小川 张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