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8/)、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报名邮箱:
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sdaep@shandong.cn
山东省青岛生态环境监测中心:qdhjjczbgs@qd.shandong.cn
山东省济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jnhbjiance@ji.shandong.cn
山东省威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whsdswhhjjczx@wh.shandong.cn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9:00—5月28日17:00
报名材料包括:
(1)《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能够于2024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未如期取得,本人承担相应后果。资格审查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请将以上材料打包发放至招聘单位的指定邮箱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面试人员范围。按照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岗位认知、创新能力等,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统筹开展考察、体检工作,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的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各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 0531-51799089
山东省青岛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0532-88810711
山东省济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0537-2164608
山东省威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0631-5231639
2.监督电话:0531-51798105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山东中医药大学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1981年成为山东省重点高校,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中医药院校、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学校在省属高校中拥有国家重点学科最多,首批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授权,首批成为国家“973”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硕士点数量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学校2007年由济南市历下区主体迁入扁鹊故里——长清,总占地2182亩,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8000余人,研究生近5400人。图书馆馆藏图书143.8万册,电子图书77.8万册,古籍善本3万余册,是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学校设置17个教学机构、5个科研机构、4个教辅机构,有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3所直属附属医院、1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31所教学医院。现有16家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7家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292人,硕士生导师1296人。荣获“国医大师”荣誉称号4人,“全国名中医”5人,“岐黄学者”5人,“青年岐黄学者”6人,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2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5人,入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70人,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连续两届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
学校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心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分中心,3个国家级区域中医诊疗中心,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全国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拥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山东)中药单元平台。2018、2019年连续两年首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2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的2024年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5.应聘辅导员岗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6.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定向、委培人员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8.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sdutcm.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5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22日11:00—5月31日18:00
报名人员请登录山东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enshichu.sdutcm.edu.cn)相应链接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3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或者未将报名信息补充完整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22日11:00—5月31日18:00
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报名系统中向学校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报名截止前未能提供的不能再修改、补充。初审通过后,个人从系统中正反面打印《山东中医药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以下所有材料须按要求上传原件至报名系统):
(1)本人签字、按手印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2)身份证正反面。
(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并能够于2024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6)定向、委培人员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承诺,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前提供。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2);以及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相关论文、著作、科研、获奖证书等材料。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其中,急需紧缺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类,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请注意随时关注山东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有关通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确认,确认后方可安排考场、打印准考证。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人选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用加试方式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及时查看山东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有关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学校组织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体检等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实际适时开展。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咨询方式
学校联系人:唐老师
咨询电话:0531-89628730
监督电话:0531-89628727
邮 箱:zyydxzhaopin@sina.com
人事处网站:https://renshichu.sdutcm.edu.cn
各岗位咨询电话及邮箱详见附件1
七、其他
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责任编辑:王亚楠 黄旭升(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