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邱帮问|公寓楼商电改民电,需要这样办!

    更新时间:2024-04-26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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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观海新闻4月26讯 4月25日下午,青岛供电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杨咏新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七彩供电靓青岛,保障发展当先行”主题与网民在线交流。

民生观察员:近期部分市民咨询,使用商用电的公寓楼能否改成民用电,如果可以,需要走哪些程序?

杨咏新:依据山东省发改委《关于山东电网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函》(鲁发改价格函〔2023〕123号),居民购买且具有独立房屋产权的商业公寓用电,其居民生活用电部分可以执行居民类电价。具体电价执行,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执行居民“一户一表”电价。这类情况需要商业公寓将其供电方式由物业转供改为供电公司“一户一表”直供后,执行居民电价。

“转供改直供”需要公寓全体业主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全部产权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用电地址权属证明(不动产权证)和同意改造证明等相关材料。供电公司在接到申请后,进行现场勘察并答复供电方案。申请方(设备产权方)出资并自主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进行供配电设施改造。改造完成,经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进行资产移交,完成“转供改直供”。另外,为了防止交叉供电带来的安全风险,商业公寓应按建筑规划红线整体改造移交,供电公司不受理单个或部分客户的改造申请。

二是执行居民合表电价。这类情况商业公寓的供电方式是合表供电,即供电公司供电到总表,业主的电费交给物业公司,公寓的供配电设施由物业公司管理。商业公寓中的居民生活用电部分可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具体由公寓管理方提出申请,供电公司现场核后执行。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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