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青岛中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度青岛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2023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案件7440件,审结5910件,其中技术类案件占一审案件74%,同比增长77%,案情日益复杂;案件审理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提高知识产权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在一起专利侵权案中判赔3000万元;加大诉前调解力度,81.1%的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分流,调解成功率为48.5%,其中9成纠纷即时履行、案结事了。
视频平台“会员专享和超前点播”侵犯原著作权
原告享有电视剧《玉楼春》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被告是某视频平台的运营方。原告发现,随着《玉楼春》上线及剧集更新,被告平台出现大量侵权视频,并涉及会员专享和超前点播的内容,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应当知道平台用户的行为侵害了《玉楼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情况下,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平台用户的侵权行为,构成帮助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决被告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部分重复侵权的平台用户上传和传播侵权视频,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万元。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随着信息网络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公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短视频在各大网络平台日渐流行,由此引发的影视作品权利人与短视频平台、短视频制作传播者之间的纠纷也迅速增多。本案的审理明确了判断短视频平台运营者构成帮助侵权的审查要素,厘清了“通知-删除”规则与“红旗标准”在短视频平台运营者责任认定中的作用,判决结果兼顾权利人、平台经营者、网络用户的利益平衡,维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互联网及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繁荣。
市中院副院长李焕亭表示,随着权利人主动选择青岛法院管辖的案件持续增多,青岛法院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与多部门积极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共同体。健全“法官+技术专家”联动保全模式,完善技术查明体系,推进“智能3D证据管理系统”应用,目前已经完成2000多件证据的扫描建模,实现证据应扫尽扫,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信息化建设。
兼顾双方利益化解“戳子肉”商标侵权纠纷
原告修某是“李村河底”商标的权利人,在青岛市李沧区经营李村河底烧烤戳子肉店铺多年,经长期经营宣传,该店铺成为附近热门店铺。为更好保护自身权益,修某于2019年底申请注册“李村河底”商标。后修某发现,张某、张某某在市北区经营的两家烧烤店也名为“李村河底戳子肉”,修某认为张某二人的行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诉至法院,要求张某二人停止使用商标,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万元。
张某二人抗辩称,其经营的店铺并未侵权,其已于2020年申请“某某某李村河底”商标,且该商标早于“李村河底”商标被核准注册,其有权使用相关字样和标识开展经营活动。
市南法院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从店铺利益、长远经营等方面切实为双方共同考虑,最终促成调解。当事人就解纷数额达成一致后,张某二人继续使用自身商标“某某某李村河底”进行经营。
“戳子肉”是青岛代表性美食之一,无论是“李村河底”还是“某某某李村河底”,都有各自的文化历史和经营特色,案件标的额虽仅3万元,但原、被告均已长期经营且开设分店,各店铺经营状况良好。该案在充分考虑双方利益的同时,助力青岛本地特色美食品牌打造,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曹波表示,我市法院坚持链条式纠纷化解理念,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在线委托委派、在线视频调解以及在线申请司法确认等一站式解纷服务,为跨地区知识产权纠纷提供高效解决方案,2023年全市通过音视频开展诉前调解案件占比43.7%。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案件平均调解时间14.41天,不断减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减轻诉累。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陈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