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3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9926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805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0317件,谈话函询4055件次。立案7082件,其中立案市管干部150人、厅局级干部31人、县处级干部302人、乡科级干部772人、一般干部452人、其他人员6308人;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1273人。处分7150人,其中党纪处分6414人、政务处分1176人;处分市管干部135人、厅局级干部29人、县处级干部266人、乡科级干部723人、一般干部390人、其他人员5742人。
2024年1-3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共2122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13962人次,占总人次的65.8%;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5312人次,占25.0%;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776人次,占3.7%;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176人次,占5.5%。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235人,移送检察机关19人。
责任编辑:程雪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