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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59元买了599元代金券 消费时却遭商户拒绝使用

信网3月15日讯(记者 赵宝辉)“在售一张59代599元的代金券,这也太实惠了!”3月9日,市民张先生通过大众点评浏览附近“川菜馆”过程中,一家位于李沧区九水路的“肥中肥川渝川菜”餐厅搞出的促销活动引起了他的注意。 看到如此超值的优惠券,当即就下了单,然而到店使用时店家却不同意了。

张先生是李沧区居民,平时在外用餐时经常会在网上留意商家做的促销活动。当天,正巧有三位朋友来找张先生吃饭,于是他就想着找一家不错的川菜馆来与大家一同用餐。在刷看大众点评客户端过程中,一家名为“肥中肥川渝川菜”的餐厅推出了59代599元的优惠券活动吸引了张先生注意。

“活动力度太大了,感觉非常划算!当时我还把这个事儿告诉了身边朋友,他们也感觉很惊奇。”张先生心动了,于是买了一张。令大家意外的是,就在张先生到店准备消费时,对方却告诉他无法使用。“幸亏我们当时还没点菜,要是真点了,最后可怎么收场?”

采访中,张先生给信网提供了他当时购买的这张优惠券。适用范围中明确提到,除酒水饮料外全场通用。商家究竟因何原因拒绝他使用?信网根据大众点评客户端公布的信息联系到了这家餐厅。接电人员告诉信网,“我们这个优惠券是只能办理会员的时候使用,正常来说想要成为我们餐厅的会员,需要交599元,但是用了这张券,只要59元就可以。”

既然仅供充值会员使用,又为何将适用范围标注为“除酒水饮料范围外全场通用”,对此商家回应,“应该是写错了。”随后商家仍表示,“如果点菜的话,这张券的确无法使用。”与此同时,信网注意到商家已将这张券全平台下架,不再售卖。

青岛市消保委有工作人员称,“如果购买代金券时,未提前告知消费者需仅供充值会员使用,因此给消费者造成了误解,那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李沧区市场监管局浮山路市场监管所方面表示,从目前来看无法认定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会介入进行调查。“我们将派辖区同事对该营业商户进行检查,结合各方证据调查完后会尽快回复。”

该工作人员提到,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使用代金券时,要看清使用详情、时间期限,或提前询问商家使用规则。与商家发生纠纷时,应及时交涉。达不成和解的话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另外,商家在进行优惠活动时,要明确优惠详情,发放的代金券要与宣传内容一致,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如果您遭遇过或者正在为消费维权而烦恼,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信网,我们一起守护安全、畅通消费。

1 拨打信网新闻热线:0532-80889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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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通过微信公众号:信传媒(xinwangquanmeiti)、有好信儿(qd-yhxin)

[来源:信网 编辑:陈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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