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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标山路取消33个收费停车泊位 交警呼吁市民依法停车

信网3月7日讯(通讯员 王丽华 记者 赵宝辉)3月7日,信网记者从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维护良好静态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青岛市停车场条例》等法律法规,经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北大队评估,取消标山路(延安一路至通山路)道路南侧,33个收费停车泊位,泊位编号为(B206-108至B206-140)。

交警呼吁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交警将对不按规定违法停放的车辆依法处罚。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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