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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安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信网2月2日讯 2月2日,青岛公安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全文如下。(信网记者)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就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通告如下:

一、提高信息甄别能力。对网络传播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要仔细甄别,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不得随意上传、转发、传播、扩散未经证实的信息。

二、严禁编发不实信息。不得臆想、编造谣言,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发现不实信息,要积极向公安部门举报。对已转发的来源不明、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对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三、尊重保护个人隐私。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四、加强发布内容审核。各网络平台、自媒体人、互联网群组管理员要严格落实审核制度,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对微信群、朋友圈及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非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等信息,要仔细甄别,不随意转发。

五、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严肃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群主)等人员相关法律责任。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提高警惕,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青岛市公安局

2024年2月2日

[来源:信网 编辑:李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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