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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警方查处多起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行政拘留8人

信网2月2日讯(记者 陆彦蓉)近日,青岛市公安机关持续加强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共查处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8起,行政拘留8人。

1月25日,平度市公安局工作中发现张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运输许可的情况下,在明村镇某集市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现场查获烟花爆竹3万余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对张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26日,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在王台街道冷某某经营的超市内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3万余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对冷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29日,平度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崔家集镇李某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5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对李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29日,莱西市公安局工作中发现姜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运输许可的情况下,用私家车运输烟花爆竹至梅花山公园南门售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对陈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29日,莱西市公安局工作中发现闫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20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对闫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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