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世纪大道、三沙路设置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23-04-20 11:04:06    更新时间:2023-04-20 11:25  

公 告

为规范重中型自卸货车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结合周边土地用途变更和开发建设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辖区世纪大道、三沙路设置“禁止重中型自卸货车夜间通行的路段和时间段”,公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的车辆类型

重型自卸货车、中型自卸货车。

二、禁止通行路段

1、世纪大道(大珠山南路路口至圣元路路口)之间路段;

2、三沙路(峄山路路口至盛海路路口)之间路段。

三、禁止通行时间段

每日夜间22时-次日5时

四、其他事宜

1.公告日期为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5日。公告期满后,对违反规定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路段沿途交通技术监控执法设备取证或现场执法等方式依法查处。

2.重中型自卸货车因生产、生活需要,上述时段确需进入的,可向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提出申请(电话:57786692)。

3.本次禁止通行暂定期限六个月(自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10月25日)。

特此公告。

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4月19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