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有湿地,生活多诗意。”为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湿地保护工作的认识,6月30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跟随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工作人员走进位于青岛市胶州市香港路1号的山东少海国家湿地公园,举行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
科学保护湿地上升为法律制度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是湿地保护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的新阶段。”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资源保护站站长石建伟在现场介绍。
“您听说过《湿地保护法》吗?”在路过的游客中,记者上前询问,却少有人能回答出。在活动现场,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行政执法处戴晶等工作人员,为游客发放了有关《湿地保护法》的宣传单,并普及湿地保护的日常做法,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保护湿地环境。
翻看这份绿色的宣传单,市民可以了解到,《湿地保护法》从维护湿地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将科学保护湿地的理念和有益做法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对湿地资源管理、湿地保护利用、湿地修复、监督检查以及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综合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加强湿地保护 维护生态安全
在给游客、市民讲解后,工作人员一同漫步在少海湿地荷花池塘的木栈道上,腾空而起的蓝色高架桥与少海湿地池塘的荷花相得益彰,一幅美好画卷跃然眼前。赏心悦目的荷花在风中摇曳,前来观光的游客、市民拿着手机不停拍下身边的美景。“在少海湿地公园溜达,人宛如在画中游,可以尽情享受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那份幸福和美好。”市民王先生笑着说。
“湿地可以美化景观,改善环境,并为野生动物提供生存环境,每年的冬季大天鹅也会飞到少海湿地越冬。此外,湿地植物根系发达可对湿地床层内部泌氧,同时为微生物提供附着点辅助污染物的去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资源保护站站长石建伟在现场分享道。
从活动中了解到,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之肾”“淡水之源”“气候调节器”,它不仅为人类提供大量食物、原料和水资源,而且在维持生态平衡、保持生物多样性和珍稀物种资源、涵养水源、蓄洪防旱、降解污染、调节气候、补充地下水、控制土壤侵蚀等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维护生态安全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活动最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将持续通过线上线下活动结合的办法,开展湿地保护的宣传,让市民爱护自然湿地,珍惜美好环境。此外,在胶州市大沽河博物馆内建立了少海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科普馆,场馆平面布置面积约700平方米,馆内设有模拟的湖泊、河流、芦苇沼泽、森林等生态环境,模拟生境内设置有水鸟、林鸟、兽类等陆生野生动物标本,馆内还有野生植物标本和蝶类、蛾类标本。感兴趣的市民也可以深入到博物馆内,了解更多有关湿地及湿地保护的相关知识。青岛日报社/掌上青岛记者 马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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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湿地包括近海与海岸湿地、河流湿地、人工湿地(库塘、水产养殖场、输水河等)、沼泽湿地四个类型。为加强湿地保护,市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建有两处国家级湿地公园(胶州少海、黄岛唐岛湾国家级湿地公园)和1处省级湿地公园(胶州湾省级湿地公园),2018年颁布实施了《青岛市湿地保护条例》,2020年公布了青岛市第一批市级重要湿地名录(共11处),2021年制定了《青岛市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与管理办法》,注重湿地的保护与管理。
湿地生态系统与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不断加强,生物物种资源日益丰富,蓄水滞洪能力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