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7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印发〈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对原《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规则》进行优化,确保保障对象更加精准,加分范围更加广泛,计分方式更加合理。其中,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参与配租时可加5分。
此次方案优化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将收入分值结合最新公租房申请标准对档位范围进行调整;
二是根据相关规定,加大对军人群体的保障力度,对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加15分,对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加5分;
三是对残疾群体、医疗救助群体分值和条件进行调整;
四是严格落实国家低收入家庭住房救助制度,规定当批次可配租的房源数量少于低保、分散供养特困轮候数量时,区住房保障部门可单独设定批次,定向面向低保、分散供养特困家庭进行配租。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肖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