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讯 11月9日是第三十个全国消防日,为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职工消防安全意识,为企业安全生产提高法治保障,胶东司法所联合消防办到爱利特青岛织造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与企业负责人座谈、现场执法检查、发放普法宣传材料的形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民法典》中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相关规定,告知企业负责人,如果因履职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主要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除了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外,还要承担民法中的侵权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患于未然。
针对企业职工,工作人员重点宣传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中新增的全员安全责任制, 让企业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人人都是主角,没有旁观者,人人都要提升安全素质做好安全生产。此外还就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楼道堆放杂物、占用消防通道、破坏消防设施及消防产品等行为的安全隐患和法律责任问题进行讲解。活动最后,模拟起火现场进行人员疏散、急救、灭火器的使用演练,确保企业职工掌握火灾现场应急处置和自救方法。
消防安全事关千家万户,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对号召全民关注消防安全,重视支持和参与消防工作,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马丙政 通讯员 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