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以预收款方式提供体育服务的经营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体育类消费合同纠纷,保证合同订立公平公正,营造风清气正、安全放心的体育消费环境,推动我市体育产业健康发展。6月4日,青岛市体育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制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市预付费式消费合同范本》,制定《青岛市体育预付式消费合同范本》,面向社会公示,广泛征询意见。
此合同范本拟在青岛市体育产业诚信联盟内部推行,在其它体育预付费服务单位倡导推行。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发至qdstyjcyc@qd.shandong.cn,公示期为十五天。
附件:青岛市体育付费式消费合同范本(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