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车位租赁合同霸王条款 ……红星天铂二期三番五次被投诉

    更新时间:2021-05-24 11:09  

虚假宣传、车位租赁合同霸王条款 ……红星天铂二期三番五次被投诉,红星天铂到底怎么了?前段时间,有市民张先生投诉西海岸新区红星天铂二期虚假宣传,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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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红星天铂二期的业主,购房时承诺小区配套爱琴海购物广场,现已经烂尾,红星地产中途撤资,属于欺诈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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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2日下午2点59分,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对张先生所反映的问题做出了回复: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落实。经落实,我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关于开发方广告违法问题,我局已于2020年立案处罚,您可以通过公示平台查询。

关于爱琴海项目问题,青岛红星国际置业有限公司与上海红星美凯龙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7日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合同约定: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爱琴海”(或乙方旗下其他购物中心品牌)品质和标准经营管理【山东青岛西海岸爱琴海】商业MALL项目(以下简称“经营物业”)事宜,达成如下内容。该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委托经营期限从经营物业开业之日起20年,至第20年的5月23日止。经与开发商核实,目前该项目仍在推进,正处于谈判阶段。因爱琴海商业项目当前仍在建设中,尚未落地,该商业项目是否能按照宣传内容落实尚无法确定,因此目前尚不能认定为虚假宣传。关于开发方经营主体变更问题,属于市场行为,未发现经营主体变更中存在违法行为。

近日,又有市民爆料红星天铂二期车位租赁合同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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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0日上午,市民张先生投诉西海岸新区红星天铂二期车位租赁合同霸王条款 ,具体内容如下:我是红星天铂二期的业主,关于我们小区地下车位的使用问题,开发商给出的方案是长租20年,但是在车位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我无法接受,有失公平,希望有关部门帮助协调。第一,车位租赁合同不表明车位尺寸,请有关部门答复我,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第二,合同约定第一个使用期限后,业主有权继续使用,并没有说明是否需要缴纳其他费用。第三,业主是否有权知道自己租赁的车位是不是人防车位,业主花了这么多钱,连最基本的知情权也没有吗?请有关部门协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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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7日上午,青岛海洋高新区对市民所反映的问题做出了回复:经海洋高新区落实,根据人防相关规范,住宅小区需配建一定面积的地下人防设施,无法确定其位置是否处于人防面积内,建议来信人提供具体信息。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开发商已不在此办公只有销售团队(委托售卖)在售楼处工作,工作人员已请销售团队负责人联系开发商提供相关手续,待下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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