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今年政务公开提出了这些要求↓
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工作,中国政府网以适当方式归集整理省级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规划。
市场规则标准、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
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一视同仁公正监管。
财政信息——公开!
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
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做到科学精准。
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在2021年底前出台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
规章——集中统一公开!
全面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具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和国务院部门在2021年底前将本地区本部门现行有效规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