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由“坚决打好”转入“深入打好”的第一年,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慎终如始、持续发力。今天上午,记者从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今年第一季度,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中有进良好势头。环境空气方面,PM2.5浓度4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6.4%;空气质量优良率80%,同比持平;其中,3月份,空气质量优良率全省第一。水环境方面,20个国省控地表水断面全部达标。
2021年,青岛市将坚持更好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积极推动绿色发展,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奋斗目标
让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不断提升
巩固提升“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不断提升。主要指标:全面完成国家、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减排目标。环境空气质量完成国家、省指标要求,继续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面完成国家、省下达我市的Ⅲ类以上优良水体比例和劣Ⅴ类水体比例目标要求;全市20个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序时目标要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8%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稳中有升。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力争实现100%。
紧盯短板弱项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发起攻势,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向纵深拓展发力,突破重点、攻克难点、消除堵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打好空气质量提升攻势。编制《青岛市“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突出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和用地结构优化。深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控制,加强产业集群环境治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综合控制。突出抓好港区污染防治攻坚。按照省上部署做好燃煤锅炉、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
打好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势。突出“三水”统筹,编制《青岛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青岛市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流域巡查治理,推进国省控断面达标争优。完善入河湖排污口日常排查、监测溯源、分类整治等监管体系,深入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制度,通过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同步发力,推动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巩固深化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成果,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
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势。编制《青岛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推动土壤污染监管体系建设。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强化联动监管,保障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安全。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抓好源头预防。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和精细化管控,提升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三个能力。加快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打好海洋环境保护攻势。编制《青岛市“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快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推进编制省级海湾丁字湾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建设胶州湾湾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强化海湾保护监管。开展胶州湾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试点工作评估,科学评价污染物减排工作成效。开展近岸海域入海排污口溯源治理。
打好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攻势。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狠抓全域秸秆禁烧。积极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开展多层次生态文明创建。
坚持新发展理念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通过目标引领、指标约束、宏观管控、底线保障,以生态环保的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协调平衡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积极推动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深化“四减四增”,持续推进产业、能源、运输、农业投入结构优化调整。制定“十四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加强污染物总量控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制定“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温室气体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协同控制方案,编制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力争实现我市碳排放达峰并稳中有降。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快“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和应用,推进构建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格局。
主动做好“六稳”“六保”生态环保工作。加强医疗废物、废水等处理的环境监管,建立完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深化环评审批改革,以小微企业、新兴产业为主优化扩大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实施“网上办”“不见面”审批服务;主动服务全力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加大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力度。推进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常态化管理。深化涉企帮扶指导,提升企业环境管理绩效,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
加快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抢抓部省战略合作机遇,积极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完成2020年度环保产业统计调查,制定环保产业集聚区建设方案。用好“双招双引”平台,扶持一批环保领域专特优精企业。立足生态环境保护需求,探索开展环保管家、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环境治理新模式。
全力保障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高质量编制完成青岛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科学制定远景目标。推动胶东经济圈一体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更好融入“15个攻势”,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牢牢守住环境安全底线。紧盯危险废物、尾矿库、废弃化学品等领域,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坚持多部门联防联控,完善预案体系,健全联合应急响应机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扎实开展应急演练,落实好环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着眼全局
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坚持多维发力、集约发力,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企业责任、法律政策、科技支撑等方面建设,以科学决策、科学监管、科学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压实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推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年度整改任务,做好新一轮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配合保障。
夯实生态环境治理企业主体责任。巩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成果,建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排污许可与审查审批、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贯彻落实《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做好失信主体信用修复。
凝聚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攻坚合力。以做好“六·五”环境日等系列宣传为主线,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局面。大力推动环境科普基地和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推进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不断提高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强化生态环境治理监管。紧盯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问题,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科技手段运用,探索非现场监管执法和差异化监管方式,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提高执法的精准性和科学性。组织实施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及时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加强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规划环评落实情况等监管。
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政策法规。制定《青岛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修订《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范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环保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发挥好财政资金效益。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科技支撑。深化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提升“智慧环保”水平,助力污染防治攻坚。依托5G、大数据和智能传感器等技术,推动环境监测向自动化、智能化、立体化发展。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产学研交流合作。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锤炼环保铁军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深化生态环境系统党的建设,坚持抓党建、建铁军、促全局,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人才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大力培育“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塑造“青岛生态环保铁军”品牌,开创全市生态环境工作新局面。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记者 丁升 通讯员 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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