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24日06时许,于某驾驶鲁B7NXX7号小型轿车沿岙东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科技馆地铁站处时,适遇赵某步行至此发生了交通事故,鲁B7NXX7号小型轿车右前侧与行人赵某身体发生碰撞,致使赵某受伤。因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赵某家属赵某某于2021年3月9日提出申请,由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4万元。
高新区大队事故科掌握基本情况后,本着抢救生命第一的原则,迅速搭建“绿色通道”和“生命之桥”,简化办案流程,积极与上级救助基金办对接,安排专人到医院给办理相关手续的办理,并第一时间将救助垫付款打到医院账户。解决了伤者的燃煤之急,让伤者可以安心救治,受到了当事人家属的高度赞扬。
通讯员:刘彬 郑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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