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关于烟花爆竹的"五要"、"五不要"你知道吗?

    更新时间:2021-02-11 15:37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11日讯 烟花爆竹属于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一定要科学选购,正确燃放。2021年春节即将来临,在严格遵守禁放、限放有关规定的同时,为帮助消费者正确选择和科学燃放烟花爆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消费提示:

一、选购烟花爆竹“五要”

一要选对地点。建议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专营店去购买,并索取购买凭证。

二要看清字母。选择绿色字体标注有“个人燃放”字样的C级或D级产品;切勿选购红色字体标注有“专业燃放”字样的A级或B级产品。

三要观察外观。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无漏药、浮药的烟花爆竹产品。

四要明确信息。应选购产品名称、消费类别、制造商名称及地址、燃放说明、警示语、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和产品级别、产品类别、含药量、保质期、计数等产品基本信息齐全的产品。

五要确认引火线。应选购安装有绿色安全引火线的烟花爆竹产品,并确认其安装牢固且长度不短于3cm。

小贴士:烟花类别怎么选

“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包括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玩具类、组合烟花类等七大类。

爆竹类、喷花类、玩具类产品燃放时运动轨迹范围较小,产品安全性较高,燃放场地条件受限小。

升空类、吐珠类、旋转类、组合烟花类产品的运动轨迹范围相对较大,燃放场要求相对较高,一般要求产品燃放轨迹范围内应保证无高楼、电线及易燃物和其它危险源,消费者应根据燃放场地条件衡量购买消费。

二、燃放烟花爆竹“五不要”

一不要酒后燃放。燃放前,消费者应认真仔细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语,熟悉燃放操作程序、注意事项、禁止性的规定等。燃放时要保持警觉、清醒的头脑,严禁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要靠近危险源。消费者应选择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场地,特别要注意远离易引起火灾的山林、油站、电网等危险源。如在城市和道路附近燃放,特别注意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利用道路燃放,一定要设置警戒,防止变化中的人流、车流靠近危险源。

三不要随意放置。设计为放置在地面燃放的烟花,一定要稳定放置,不能倾斜放置;设计为插入式的烟花,应保证烟花插入牢固;设计为手持燃放的产品,检查手持部位是否满足80mm(D级)、100mm(C级)的规定。

四不要用打火机。建议使用不带明火的香棒等进行点火,不应用打火机等明火直接点火,以免烧伤手指。设计为地面燃放的升空类产品,在点燃产品时,消费者不可将身体置于产品发射口上方,头部一定要尽量偏离产品。

五不要靠得太近。燃放说明中明确了欣赏安全距离的,点燃后应立即撤离到安全距离以外观赏。

特别提示:烟花瞎火了怎么办?

如果燃放过程中,烟花出现瞎火、断火的现象,对于升空类产品,消费者一定不能立即上前查看,一般应在15分钟后方可查看处置;查看处置时,消费者不应将头部置于发射口上方查看;必要时应灌水处理;切勿再次点燃产品。(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春晓)

责任编辑:荣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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