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7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青岛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对 “青岛胶东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总体规划(2015-2030)”有关情况进行公示,以广泛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本次规划范围为:北至青银高速公路(原济青高速公路,下同)、东至李哥庄镇域边界、南至胶济铁路及兰州东路,西至沈海高速公路,总面积约221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15年-2030年。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规划园区建设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公众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观海新闻/青报全媒体记者 锡复春)青岛胶东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