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青岛/青网讯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来临之际,12月4日上午,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大拇指广场设立宣传台,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这一主题,开展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向辖区群众广泛宣传宪法及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数5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
同时,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结合自身岗位职责,重点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并发放了《药品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彩页,对常见的法律名词进行了通俗化解释,并告知群众一些消费注意事项,提高群众识假辨假的能力和自我维权意识。
本次宪法日宣传活动的内容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吸引了众多群众驻足观看学习。崂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春参加了此次活动,并对崂山市场监管局法治机关建设和普法工作给予积极肯定。
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集中学习宣传教育等活动,将法治宣传常态化,使每名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筑牢依法行政思想,营造全民参与普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动依宪依法依规与市场监管更好地结合落实。
编辑:管紫佚 责编:张君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