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海新闻/青岛晚报12月4日讯 12月4日是全国宪法日,是第19个“全国法制宣传日”,4日上午,青岛城运控股公交集团市北巴士第二分公司30路车驾驶员戴翠红驾驶着“弘扬法制精神,建设法治社会”主题车厢缓缓驶出场站。该车厢以车内以《法治教育宣传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部分法律条文进行布置,让乘客在了解法律知识的同时,进一步加深理解。
4日上午10点,“法制宣传车”在胜利桥总站刚一上路,便引发了不少乘客登车围观,“我是第一次乘坐这种宣传车,仔细阅读这些法律条文后,觉得非常实用。”张先生说:“今天观看了车内的案例分析后,觉得真的在必要时刻要学会用法,你们公交真是贴心啊!”每一张海报上,都印有一个二维码,乘客微信扫码即可观看典型案例的分析,而这也是戴翠红本次主题车厢的重点部分。
青岛城运控股公交集团市北巴士第二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孙红梅表示:本次主题车厢旨在传播法治理念,积极引导居民尊法、学法、用法,增强乘客的法制知识和法律意识,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李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