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要出行?青岛交警发布出行提示 这事一定要牢记

来源:青岛早报    更新时间:2020-09-28 08:37  

今年中秋节与国庆节为同一天,假期合并共计8天。预计2020年中秋、国庆假期期间我市总体出行流量呈现同比减少、环比上升的趋势,出行活跃度或将达到年度高峰。其中,除远郊、中短途旅游的自驾车出行和客运车流会大幅攀升外,省外和长途旅游预计也将有所“回温”。假期期间青岛辖区各条高速公路及景区、商圈周边及前海一线道路通行压力将明显加大。

所有到景区游览的,请务必牢记:先预约!

一、假期放假安排及高速通行政策

放假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0年10月1日至10月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周日)和10月10日(周日)上班。

高速通行政策

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规定,国庆期间全国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10月1日零时至10月8日24时,7座及以下载客车辆以及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将免费通行。其中,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假期期间天气情况  

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假期期间青岛天气以多云为主,最高气温23℃左右,最低气温沿海地区16℃,内陆地区13℃。

二、交通出行预判

本次假期是2020年最后一个全国性长假,加之秋分时节天气凉爽适宜出游,预计假期期间出行需求将大幅增加,各主要景区、商圈周边、隧道、高速公路和通往高速公路进出口的主要道路车流量将明显上升,交通面临较严峻考验。

1 城区交通运行预判  

(1)车流量趋势分析

目前,我市各主要室内外景区均已开放,且有12家国有A级旅游景区实施免景区大门票政策。但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总体要求,多数旅游景区采取了预约的方式进行限流,当景区在达到最大承载量的50%时,将停止游客进入并对游客进行分流,防止发生游客集聚。望广大游客谨记“要出行、先预约”,未预约的游客请不要盲目前往,以免无法入园影响您的出行体验。

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和往年假期交通运行规律,预计城区总体交通运行压力大幅上升,旅游景点及商圈周边道路的车流量将会有较大幅度增加。具体拥堵范围将或出现在市南区前海一线、崂山风景区、开发区金沙滩等景区;市南东部、中山路、市北新都心、台东、李村、崂山等商圈周边道路。停车场饱和或车辆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可能会成为引发缓行或短时拥堵的主要原因。

青岛交警提示:市民可通过关注@青岛交警新媒体账号、收听路况播报等,来获知最新的路况信息,以便提前做好出行规划。驾车出行的市民,请提前关注目的地周边的停车设施情况,将车辆停放至停车场或合法停车泊位,违法停车将严重影响通行秩序,加剧道路拥堵,交警部门将在假期期间继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请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2)交通管制提醒

旅游大巴禁行:自5月1日至10月15日,市区前海一线继续执行大巴限行政策,每日7时至19时,禁止大型客车在以下路段行驶:太平路(单县支路至江苏路段)、莱阳路(太平路大学路口至南海路文登路口)、东海路(太平角六路至南京路全路段、台湾路至南京路东向西方向)。

八大关景区车辆禁行:自4月1日至11月30日,八大关景区部分路段限行,限行区域为:太平角一路(黄海路至正阳关路路段,不含该路段)以西、正阳关一支路(山海关路19号至正阳关路路段,含该路段)以东、正阳关路(正阳关一支路至太平角一路路段,不含该路段)以南区域。

交警提示:请驾驶人提前规划路线及停车位置,注意观察道路上的禁行区域标志。交警部门将对驶入禁行区域的违法车辆进行实时自动抓拍、处罚,尤其是驶入沿海一线的旅游大巴,交警部门将加强引导、教育劝离,对拒不遵守限行规定及时驶离的,一律严格处罚并监督其驶离。

高速公路交通运行预判  

(1)车流量趋势分析

根据往年假期期间高速公路车流量数据显示,放假首日出行人群较多,假期第一天车流量最高,假期第二天至假期中期左右车流量相对平稳,而到了假期最后两天,高速拥堵情况明显提高,这主要和返程时间节点有关。日均车流量上午高峰期出现在7时-12时,其中10时-11时达到最高峰值;下午高峰期出现在14时-20时,其中峰值是16时左右。

预计今年和历年情况基本一致,首日为假期出行高峰。预计青岛辖区高速出城拥堵高峰主要集中于9月30日至10月1日,9月30日下午高速车流逐渐上升,10月1日7时至12时出现拥堵高峰,后渐平稳;进城车流量将从10月1日中午起逐步升高。10月2日至10月5日高速车流回落,维持平稳;10月6日至8日返程车流较为分散。

交警提示:请提前关注高速公路通行情况,规划好出行路线,尽量规避高峰时段,以节省出行时间,遇高速公路行驶缓慢时,依次排队通行,严禁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2)易堵路段、易堵收费站

根据往年假期期间青岛高速公路拥堵情况来看,预计届时胶州湾隧道、胶州湾大桥、双埠立交、环湾路、重庆路、黑龙江路、滨海大道等进出城及高速公路周边道路在交通高峰期将出现通行缓慢或排队现象。

此外,G20青银高速机场段;G22青兰高速青岛西收费站、胶州收费站、黄岛东收费站;G2011青新高速平度南收费站、城阳至平度段;G15沈海高速黄岛段等收费站和路段都属于拥堵易发路段,可能会出现车流密集的情况。

交警提示:建议驾驶人错峰出行,注意控制车速,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遇高速公路交通拥堵、收费口排队或车道封闭等情况,请耐心等待,依次排队通行,切莫争道抢行,严禁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3)交通事故易发路段

据往年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数据显示,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和车流量成正比,预计每日事故高发时段分别是9-11时,14-16时,事故高发时段,基本就是出行高峰期,车流量较大。G15沈海高速黄岛段、G20青银高速机场段、G2011青新高速城阳至平度段、G22青兰高速青岛至黄岛段等路段都属事故多发路段,驾驶人在该区域行驶时应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

交警提示:建议大家避开高峰期出行,如时间上无法调整,也注意安全驾驶,无论是出游还是返程,建议广大车主谨慎耐心驾驶。

(4)易发超速位置

交通违法是造成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其中超速占了很大比例。通过对超速违法数据统计,G15沈海高速胶州段、G20青银高速即墨段、S16龙青高速莱西段等路段均为超速易发路段。

交警提示:超速行驶会使驾驶人的行车视野变窄,信息判断迟缓,处置突发情况时易发生不当行为,同时车辆稳定性也会变差。假期期间,高速公路车流量骤增,在车辆密集的路段,一旦因超速导致交通事故,那后果不堪设想。提醒广大驾驶人驾车时请注意合理控制车速,注意观察交通标志标线,切勿超速。

(5)施工路段提醒

假期期间,新机场高速K16-K23和机场延长线(G2011青新高速夏庄收费站-即墨西收费站)占路施工,广大驾驶人需提前规划好驾车路线,以免耽误出行时间。

三、出行安全提示

1、出行做好个人防护。疫情尚未结束,出游还需适度。建议市民合理选择出行地点,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区域聚集,出行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做到“戴口罩、远距离、不聚集、多洗手”。

2、提前做好出行规划。假期高速公路和通往景区的道路将迎来自驾出行高峰。请您提前选择好出行方式和时间,通过各地交警官方APP、网站、微信、微博等方式提前了解沿途路况信息,错峰出行,减少拥堵。

3、提前做好车况检查。自驾车出游,请提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关键部件安全状况良好,并随车携带警告标志牌、千斤顶、螺丝套筒等工具,以备急需。

4、交通安全时刻牢记。不要疲劳驾驶,更要杜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争道抢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农村面包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切勿非法载人;摒弃交通陋习,保持平和心态。

5、规范使用安全带。安全带是生命带,发生意外时可使车内人员生还几率提高60%。节假日期间,举家出游增多,请您系好安全带,同时为孩子选用适合的儿童安全座椅,切莫怀抱孩子或让孩子坐在副驾驶位置。

6、严禁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青岛市辖区高速公路全程抓拍机动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并依法予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7、发生事故快处快赔。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要立即开启双闪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放置警示牌或警示物,迅速疏散车内人员至护栏外安全地点,及时报警求助。切勿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停留、围观或协商赔偿事宜,以防引发二次事故。

8、雨雾天气需谨慎。秋季潮湿多雾多雨,路面打滑、视线受阻添加了驾车的风险系数。恶劣天气行车时要降低车速,轻柔转弯,躲避积水路段,注意车距,正确使用车灯。

9、交通安全人人有责。客运企业和驾驶人要认真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在发车出站前,应检查人数,告知车辆核载人数,严禁超员。客车驾驶人要要增强防范意识,规范自身驾驶行为,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并承诺严守安全驾驶要求。乘客应按照驾驶人提示安全乘车,并对客运企业和驾驶人安全告知执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0、车辆进出高速公路,建议使用ETC。由于高速公路ETC车道改造升级,各高速公路收费站仅保留一条至两条人工收费车道。为避免人工收费车道长时间排队拥堵,建议广大车主出行提前安装ETC设备,使用ETC专用通道,便捷高效驶入驶出高速公路。

四、出行服务提示

高速公路报警定位方法

在高速公路右侧护栏位置,每100米设置一个圆形标志牌,称为百米桩;每1公里设置一处标有公里数及高速公路路名的标牌,称为公里桩。您可通过高速公路名称、目的地方向、车辆所处位置的公里桩和百米桩精确定位。

青岛交警报警电话

青岛交警:0532-122;胶州湾高速公路交警大队:0532-66572210;潍莱高速公路交警大队:0532-84351122;同三高速公路交警大队:0532-66572345;青平高速公路交警大队:0532-66582804。

03  快速理赔点

(内容来源:青岛交警 通讯员 栾心龙)

责任编辑:孙丽荣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