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老年人能享受哪些基本养老公共服务?这份清单明确了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更新时间:2020-07-28 10:11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近日,青岛市民政局等12部门联合发布了青岛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清单共23项,明确了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及标准和责任主体等内容。服务项目包含特困老年人兜底保障项目、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项目、普惠型老年人服务和优待项目以及养老服务优惠扶持项目等。

根据省民政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布山东省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结合我市现有政策规定,青岛市民政局等制定了《青岛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并就建立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建立清单发布制度,各区 (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并发布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对照市级发布的服务清单,进一步细化清单项目,明确服务对象、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区 (市)级清单项目必须涵盖市级清单项目。同时,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各区 (市)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老年人养老需求和有关政策规定,适时调整清单项目,及时公开发布。各区 (市)要建立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年度发布制度。另外,推动清单项目落实。各区 (市)要加强对清单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清单项目落实到位。

普惠型老年人服务和优待项目中,对65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提供老年人健康管理,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健康档案,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等;对80周岁(含)以上青岛市户籍老年人提供80岁老年人体检补助,每人每年发放体检补助150元。

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项目中,对60-99周岁低保老年人提供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对60-79岁、80-89岁、90-9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20元、220元。(记者 梁超)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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