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地级及以上城市年底前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来源:自然资源部官网    更新时间:2020-06-03 10:24  

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国所有市县力争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覆盖,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意见》提出,在不动产登记、缴税和抵押放贷等服务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书证明。

  自然资源部介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电子证书证明与纸质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去年,自然资源部在济南、哈尔滨、新沂等地部署试点,目前全国已累计颁发电子证书证明3600多万本。

  《意见》提出,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和涉及的相关税收等全部作为“一件事”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后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及时向税务部门推送征税所需的信息,税务部门利用推送的信息进行税款征收,尽快反馈完税结果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及时登簿发证。

  《意见》提出,继续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点并深化服务内容,对融资、转贷、续贷、展期及涉及的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实行“一站式”服务、无缝衔接,进一步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019年,自然资源部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便民利企服务合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42号)以来,各地积极推进“互联网+抵押登记”,向各类银行延伸抵押登记端口或办理点约1.3万多个,方便企业抵押融资。

  同时,《意见》明确全面实施预告登记制度,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防止“一房二卖”,防范交易风险。要率先实现网上办理,积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经纪机构延伸登记端口,便民利企。不动产登记机构主动将预告登记结果推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税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预告登记结果审批贷款,税务部门运用预告登记结果开展税款征收相关工作。

  《意见》还要求深化应用不动产单元代码。为有效支撑用地审批、土地供应、确权登记等全流程土地管理工作,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成果难沿用等问题,有必要健全贯穿土地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地籍调查工作机制,借鉴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企业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做法,统一调查名目、制定统一标准、编制唯一代码、统一成果管理、促进成果沿用共享,从源头上避免重复作业,防止出现重复测绘、重复收费等问题,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减轻负担。

  《意见》指出,充分发挥不动产单元代码作为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唯一标识码的作用,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决定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抵押合同、完税凭证、登记簿册证等材料中记载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不动产相关审批、交易、缴税、登记等事项,促进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关联信息可追溯,提高行政效率,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

  此外,《意见》要求拓展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加快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防范交易风险,与相关部门加强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支撑房地产市场调控,为抵押贷款、积分落户、子女入学、市场主体注册、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强制执行等提供便利。年底前,东部和中部省份的所有市县以及西部省份地级以上城市力争推出网上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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