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各区市今年拟拿地2095亩 集中建设人才住房5万套

    更新时间:2020-06-03 10:19  

青岛新闻网6月2日讯(记者 朱颖 )人才的发展是激发城市活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第一动力,加快推进人才住房建设,是将青岛打造成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人才高地”的重要举措。2日下午,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今年青岛建设和筹集人才住房不少于10万套,其中各区市计划拿出2095亩土地专门用于人才住房集中建设,争取建设人才住房约5万套。同时,将以人才住房建设为契机,丰富和完善各类人才保障措施,让人才“来了有房住,留下有住房”。

10.52万套开工建设,人才住房成效显著

青岛从2012年开始实施人才住房建设,先后印发实施了《青岛市“千万平米”人才公寓建设推进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和规范了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中的规划布局、筹集渠道、分配管理、运营管理、保障措施等内容。

青岛是全省第一个出台专项人才住房政策的城市,也是全国人才安居工作政策体系完整、运作实施规范的先进城市之一。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工建设人才住房项目237个,建筑面积956.53万平方米,约10.52万套,竣工建成项目108个,449.85万平方米、5.3万套。

已开工项目中,租赁型人才住房项目121个,约5万套,占总房源47.5%。产权型人才住房项目116个,约5.5万套,占总房源52.5%。

青岛人才住房的建设和分配有效解决了部分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特别是对高校、科研院所和卫生医疗机构等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集中的单位,都进行了重点支持。

其中,重点面向山东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外贸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以及海尔集团、中车青岛四方股份公司、青医附院、齐鲁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先后分配人才住房超过100余万平方米,为各院校、单位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提供了有力保障。

建立人才住房保障供应体系,约3.9万人通过住房补贴审核

青岛人才住房房源类型分为产权型和租赁型两种,根据引进人才规模、土地资源和住房需求情况,合理确定租赁型人才住房和产权型人才住房占比。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以建设租赁型人才住房为主,基本建立起了租赁型和产权型并重、租购并举的人才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在实物分配的基础上,青岛通过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支持人才通过市场租赁住房多渠道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对在青就业的符合申报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学历,且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分别按照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标准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逐步建立起“租、售、补”相结合的人才住房管理和实施体系。截至目前,3.9万在青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住房补贴审核。

在保障对象方面,青岛人才住房主要面向在青岛全职工作且在青岛市无住房(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5年内没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的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以及在我市创新创业并作出贡献的各类人才。

保障标准方面,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按照不同层次标准享受相应的住房面积。全市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分配对象范围、资格条件、排序规则开展分配工作。人才类别分为七个层次,享受55—180平方米不等住房面积标准。

建设筹集10万套,开启人才住房新征程

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住房建设的工作部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学深圳、赶深圳”为契机,以站在未来看今天的眼光,综合考虑青岛发展和未来人才爆发式增长趋势,确定了2020年建设和筹集人才住房不少于10万套的工作目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坚持配建和集中建设相结合,通过新建、购买、改造、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人才住房房源。具体采取以下模式:

一是加强集中建设。以公共交通便利为导向,实施人才住房集中建设,选择配套条件成熟的地块以及人才较为集中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集中建设人才住房,统一配套公共服务设施。2020年各区市计划拿出2095亩土地专门用于人才住房集中建设,争取建设人才住房约5万套。

二是严格实物配建。除破产国有企业用地、土地变现资金进入市财政“国企改革资金平台”的企业用地外,各区(市)规划为住宅的建设用地及因容积率调整产生的住宅建筑面积增加部分,均应按规定比例实物配建人才住房。《实施意见》将人才住房配建政策执行范围由七区扩大至全市,最低配建比例由5%调整至10%。2020年通过配建预计可建设人才住房3.5万套。

三是盘活存量用地。支持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利用自有土地,在符合相关规划和环境污染防护要求的前提下建设人才住房。2020年,全市计划通过盘活存量用地建设人才住房约0.5万套。

四是盘活存量用房。鼓励各区(市)通过购买、改造、长期租赁存量商品住房等方式筹集人才住房房源。对剩余安置住房,棚改腾空房屋、已建成并空置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经改造符合条件的,可纳入人才住房房源。2020年,计划购买、改造存量用房约1万套。

五是购买商品住房。对全市可售商品住房项目,可结合引进人才的住房需求情况,在项目销售前划定20%的房源,向人才发出公告,优先面向人才销售。

六是打造人才小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积极做好市级人才小镇项目选址工作,协同相关区、市政府紧密结合周边产业布局和人才需求,高标准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标准建设,把青岛人才小镇打造成产业、交通、居住配套一体化的高质量项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将在保障用地及时供应、发挥专营机构作用、跨区协作筹集房源、建立租售调节机制、加强房源处置管理等方面,研究具体保障举措,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建立人才住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

同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将探索建立人才住房建设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统筹全市资源,创新市场化运作机制,大力推进人才住房建设和筹集,以满足人才差异化住房需求为目标,科学制定人才住房建设计划,创造条件聚集、留住未来城市新的建设者,为青岛提供更多能攻山头、能打胜仗的“精兵强将”。

责任编辑:荣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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