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坚持发扬民主与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为青岛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开创了提案工作新局面。
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组成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岛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和中央、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搞活一座城”的15个攻势,关注民生福祉,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调查研究,共提出提案782件,立案698件(其中组织提案48件,界别提案32件,委员个人及联名提案618件)。经十三届市政协第62次主席会议研究,确定 “关于加快建设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案”等22件提案为2019年度优秀提案。
■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融合案
建议破解传统制造业升级瓶颈,构建高端装备研发共建共享平台,大力推进企业升级。一是建立助推行业发展的共研共享机制,二是鼓励企业裂变优势产业,三是做强行业关键节点,四是推动传统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围绕先进制造业,建立完善的服务产业。我市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不仅要在硬件和基础设施上达到国际水准,更要在“软实力”,即制造业服务能力上具有充分的国际竞争力。一是强化先进制造业服务能力建设的顶层设计。重点打造先进制造体系与新型产业生态,以提升综合复杂供应链管理水平为核心,拉伸与延长产业链,加快扩链、强链、补链进程,推动产品设计与工艺流程设计紧密结合,以此实现设计、产品与流程的同步提升。二是借力全球化,合理“服务外包”提升核心竞争力。将会计服务、物流服务、加工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以及IT服务等产业链非核心服务以“服务外包”方式外包给世界500强的专业化服务公司,从而实现整个制造业服务能力的优化和提升。三是注重大数据技术手段支撑,突出“智造+制造”。四是完善职业教育培训,培养“大国工匠”。
■关于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案
建议加强客水调引,加快构建多渠道的城乡供水水源大格局,助力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引黄济青及棘洪滩水库自1989年建成以来,为我市城乡供水发挥了巨大作用,高峰时期占全市供水95%以上。目前我市城市供水严重依赖棘洪滩水库,引水干渠及水库工程常年超负荷运行。为保障到2035年我市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发展,在供水缺口较大,本地水源开发潜力不大的前提下,加大客水调引是最可靠可行的出路。我市应树立“客水为主、当地水为辅”的原则,加强客水调引,尽快构建“南北贯通、蓄引结合、库库相连、主客联调、海淡互补”的水源调配体系。
加强水生态治理,提升水环境质量,助力美丽青岛建设。我市应借鉴北京等地提高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的做法,总结推广已建成运行的张村河水质净化厂排放水在我市率先达到Ⅳ类水标准的经验,全面提升全市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
■关于加强监管开设学生课外辅导班案
建议严格资格审查,把好市场准入关。所有课外辅导机构必须持证经营,所有无证经营的一经发现一律取缔,而且要加重处罚力度,所有机构聘请教师都需到教育局备案。对于缺乏责任心,无视监管,违规进入辅导机构的在职教师更要严惩不贷。辅导或补习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公示,收费应统一使用税务票据,按月或每期收费,不得预收费用,不得乱收费。加强学校对于学生家长的教育,不要盲目迷信课外辅导,同时也要擦亮眼睛选择有正规资质的辅导机构。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对不具备条件的培训补习机构要依法予以取缔,对以虚假宣传骗取钱财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关于推进青岛市垃圾分类案
建议落实宣传工作,让垃圾分类的理念深入人心。从娃娃抓起,在全市中小学教育中,增加垃圾分类知识的内容,并明确具体课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垃圾分类的知识,同时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融入各类窗口单位的公共服务设施。发挥社区功能,实现以家庭为单位的垃圾分类,街道和社区要常态化组织对社区居民现场督导、上门指导或发放宣传册,让居民清楚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和如何垃圾分类。考虑到垃圾分类的专业性,建议采用专业化企业提供垃圾分类服务指导。强化政府职能,建立更加完善的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和制度。加快终端处理设施建设 从政策上支持、鼓励并引进有终端处置能力的企业,参与到各类垃圾的处置中来,改善目前垃圾各终端处置能力弱的现状。同时积极推进源头减量、再生利用的垃圾分类,避免前端分类、终端混合的严重问题,真正推进垃圾分类事业的发展。
■关于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案
建议畅通政商沟通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制度化、经常化的政企沟通机制,在制度的规范下,坦荡真诚同企业家交往,让政商关系在“清”的前提下“亲”起来,实现政府与企业良性互动。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必须在严格区分“公”与“私”的前提下,鼓励领导干部与企业家正常交往,为广大党员干部“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开展政商廉洁教育,建立企业守廉激励和失廉惩戒机制,推进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对有不廉洁行为的企业或企业负责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授予政治荣誉,同时依法依规限制其有关经济社会活动。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