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吃上青岛农品 100个农民合作社“牵手”百个居民小区

来源: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更新时间:2020-04-29 20:51  

为加强地产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消费成本,让广大市民共享“青岛农品”的品牌创建成果,拉动消费增长,促进农民增收,青岛市农业农村局近日印发《“青岛农品”进社区实施方案 》。

《方案》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努力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采取线下和线上等多种销售方式,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和农业企业进入城市社区销售点、与农业电商对接,加强地产农产品直供直销。2020年,争取促成100个农民合作社(含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农民合作社”)与100个城市居民小区(以下简称“居民小区”)建立产销对接关系,探索促进农产品直销城市社区常态化机制。

活动坚持城市居民小区自愿申报,农民合作社自愿报名参加,农业农村部门牵线搭桥,为居民小区和农民合作社建立联系方式,提供相关信息服务。农村合作社为社区提供的农产品价格,应不高于当日当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同类产品价格。在市场农产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农民合作社承担一定范围内的保障供应、稳定市场的社会责任。农民合作社和居民小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以及城市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全程监管,建立信誉评级制度,每年对参与主体实施绩效考核,对被差评的主体实施退出机制。另外,送货车辆显著位置放置“情系三农”和“青岛农品”品牌标识牌,车身两侧悬挂横幅“青岛农品 绿色品质 世界共享”,“情系三农 直通社区”等字样。

为保证产品质量,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和农业企业等农产品供应方负责将所生产的农产品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如实记录生产信息,并在提供产品的同时出具产品合格证,对没有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没有生产记录和合格证的合作社,须按规定办理后再行与社区对接。要以青岛市地产农产品和农副产品为主体,其他产地的为补充。负责出具提供货品明细、价格,接订单后按时保质足量的送到指定地点;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农产品,要负起主题责任,负责调整、退货、赔偿。农民合作社的供货工作也可委托电商、物流企业等进行。(记者 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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