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咨询说:“我是即墨农村户口,一直在市南区工作,现在单身一人带着孩子,无房,现在想在市南申请公租房,因为孩子在青岛7中就读,我在市南就业。”
对此,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应说:“市区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户籍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936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青岛市公租房申请实行属地化管理,现阶段你们一家需将户籍迁入市南区且至少一人户籍达到5年以上后方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