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传华做客《行风在线》时透露,自2012年青岛市启动人才公寓工作以来,实现了每年开工建设人才住房不少于100万平方米的目标,为缓解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撑。
今年2月,青岛市再次提出,2020年全市将建设和筹集不少于10万套人才住房。根据政策,在青岛全职工作且在青岛市无住房,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以及在我市创新创业并做出贡献的各类人才均可申请人才住房。
刘传华表示,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中小微企业进行政策扶持,对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企业,其可按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自2020年5月1日起,整合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统一为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创办小微企业的人员范围扩大到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劳动者。创业者本人须在创业实体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含其非法人分支机构),补贴标准为1.2万元;对小微企业创业者符合补贴条件且吸纳3人及以上就业(不含法人),且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3万元。
去年,青岛实现引进集聚人才25万人,人才总量达到208万。2019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未就业的外地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扩大到专科毕业生,持续推进人才落户政策扩大范围。
今年3月,针对疫情情形,青岛又将“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范围扩大到国内(境)外毕业学年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在校大学生可在线进行学籍确认,落户资格审核实现“秒批”,目前已有1.88万名学历人才和在校大学生申请落户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