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青岛市2019年第22、23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涉及土地近75公顷。
第22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明确,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济南市等 11 市 2018 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自然资函〔2018〕421 号),同意青岛市上报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总计土地 29.4582 公顷。土地所属为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傅家埠社区、河湾社区、院后社区,夏庄街道崔家沟社区、丹山社区、郝家营社区、刘家营社区、罗圈涧社区、南屋石社区、太和社区、王家曹村社区、西宅子头社区、辛家曹村社区。
第23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明确,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济南市等 11 市 2018 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自然资函〔2018〕421 号),同意青岛市上报的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总计土地 45.2659 公顷。土地所属为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沟岔社区、后桃林社区、京口社区、南疃社区、小周村社区、皂户社区、仲村社区,棘洪滩街道北万社区、大胡埠社区、韩洼社区、后海西社区、前海西社区、沈家庄社区、魏家庄社区、下崖社区,流亭街道东蓝家庄社区、洼里社区、西后楼社区。(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李德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