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晚,高新区大队一中队根据大队勤务工作安排于正阳路与和源路路口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21时许,张某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沿正阳路由东向西行驶,在距离执勤点100米处突然减速,执勤民警发现异常后立即上前示意车辆熄火停车,摇下车窗后一股浓重的酒气扑鼻而来,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测试,结果为6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当晚张某某和朋友在城阳一家饭店聚餐,期间喝了一瓶啤酒,觉得自己平时酒量很大,一瓶啤酒不会有什么问题,就酒后开车回家,没承想遇到执勤民警查车,民警依法对张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高新区交警提醒,疫情期间,市民们应当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发生聚集,支持抗疫工作的开展。请广大驾驶人朋友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虽然疫情防控期间,道路的车流量可能相对以往较少,但是人在饮酒后或者醉酒状态下,知觉和感觉判断能力下降,会出现反应迟钝,意识混乱等现象,在这种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辆是极其不安全的。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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