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3月15日讯 3月15日是第38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了使市民充分了解维权知识、全面明悉维权途径,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更好地以法律途径保护自己,市北巴士第二分公司于今天举行“学习维权知识 保护自身利益”主题活动,为广大乘客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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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在胜利桥公交总站开展。一大早,几名暂时没有行车任务的驾驶员来到总站,为周遭排队等车的乘客以及过路的行人发放消费维权知识宣传页,并根据单页上的知识做简单讲解。该宣传页由30路行车三班班组长戴翠红于事先几天搜集、整理并打印。包括常见的欺诈行为、消费者维权流程及途径、维权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重点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内容。
戴翠红作为集团先进生产者和优秀党员,平日里,她在完成驾驶工作的同时,也相当热衷于帮乘客解决难题。在“315”到来之前,考虑到有很多市民不懂维权常识,她就打算组织党员同事们在总站一起为乘客们送上一节简单易懂的“维权课”。她利用下班时间,查阅大量维权知识,精心挑选出比较实用、可以帮助市民解决实际问题的部分,加强学习和理解,以便更好地为乘客解惑。
记者看到,知识单页条理清晰,内容全面。只是“维权热线”一栏就包括“价格投诉”“质量投诉”和“法律援助”等五个热线号码。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戴翠红只截取了“消费者的权益”和“经营者的义务”两部分内容。对此,戴翠红解释道、:“因为乘客们有的是经营者,有的是消费者,还有的兼具两个角色。我认为这两部分内容最为关键,希望大家在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不要去侵害他人的权益。”戴翠红说道。记者 李树海 通讯员 赵玉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