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效率,前期,青岛市印发了《青岛市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实施方案》确定了豁免一批建设项目环评手续、试行“区域规划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管理模式、试行“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改革等三大重点改革任务。
其中,改革的最大亮点就是试行“区域规划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管理模式,即充分发挥规划环评的宏观引导功能,筛选试点园区(开发区),对符合区域准入条件的入驻项目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同时明确了试点园区(开发区)名单由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确定后发布。
日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区市和有关市直单位开展了第一批试点改革区域申报工作,并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发布了全市第一批试点区域。
第一批试点区域共11个,总面积175.25平方公里,其中,崂山区1个,为国家(青岛)通信产业园,面积0.79平方公里;城阳区2个,为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省级)和青岛高新技术开发区中东片区,面积共128.71平方公里,西海岸新区1个,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自贸城片区,面积1平方公里;平度市1个,为青岛同和高新技术产业区(核心区),面积16.27平方公里;莱西市6个,包括莱西经济开发区、石墨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汽车新能源产业聚集区、机械制造及汽车零配件产业聚集区、纺织服装与鞋帽产业聚集区、橡胶材料产业聚集区,面积共28.48平方公里。
规划环评
上述试点区域可以按照青岛市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开展试点区域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工作。实施告知承诺审批改革后,生态环境部门不再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核查,只进行形式审查,这样既可以减少企业时间成本,也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多天(含技术评估和公示时间)压缩到1天,报告表类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1天(含技术评估和公示时间)压缩到1天,能够进一步促进项目早落地、早投运。
对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的办理程序,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在官方网站(http://mbee.qingdao.gov.cn)或指定的网站上公开告知书格式文本,建设单位填写承诺书格式文本并提交申请材后,生态环境部门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形式要求的申请,于1个工作日内作出告知承诺审批决定,并按规定进行环评信息公开。
通过深化环评审批改革,生态环境部门将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服务项目建设和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去,生态环境审批部门作出准予告知承诺审批决定后,将把承诺书和相关材料移交执法部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范畴,执法部门对监管中发现建设项目存在的不实承诺、未按承诺落实环保措施或其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依法查处,依法撤销告知承诺审批决定,将相关信息记入失信人的环境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开,并按照失信惩戒有关规定,给予相应惩戒措施。
下一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区域规划环评进展情况及各区(市)试点区域申报情况,定期更新发布环评改革试点区域名单,让越来越多的建设项目享受到环评改革政策带来的红利,为企业腾出更多的发展空间。
记者 丁升 通讯员 薛建涛 曲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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