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变化,学生返校时间成为近期部分市民咨询的热点,有市民来电咨询是否继续延期?此外,也有部分市民来电询问我市医保费率降低及缓缴都有哪些政策?对以上问题,有关部门给出了答复。
一、返校时间继续延期吗?
为保证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继续开展线上教育,学生不返校。学生返校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研判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发布。
此外,有关单位还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各地要组织普通中小学校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丰富教学资源、教学手段,开展好线上教学、指导、辅导。
对于初中、高中毕业年级学生,优先采取网络直播、在线教学的方式进行学业辅导。
2.大专院校、中职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教学计划 ,统筹开展好线上教育教学。做好毕业年级学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的线上指导工作。组织好毕业年级学生网上招聘活动,确保网上招聘服务覆盖每一名毕业年级学生。
在企业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原则,允许大专院校、中职学校学生到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重大工程、群众生活必需等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顶岗实习,帮助学生与企业直接签订就业协议。
3.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不开展线上教学,可通过信息推送等方式开展保教指导、康复训练指导。
4.对个别不具备在线学习条件的学生,可通过寄送学习辅导资料、电话等方式给予支持、指导。
5.学校要与家长保持密切沟通,共同指导好学生居家学习,注重加强体育锻炼、艺术欣赏、亲子交流、劳动养成等。同时,充分利用抗击疫情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强化爱国主义、中华美德、沂蒙精神教育以及生命健康教育、生活教育、法治教育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医保费率降低及缓缴都有哪些政策?
1.阶段性降低医保缴费费率,帮助企业轻装上阵。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参加青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9.5%降至8.5%;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由10%降至9%。
预计为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用人单位降低医保缴费13.3亿元。
青岛市自今年1月1日起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已下调单位缴费费率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0.8个百分点。两项政策叠加,可为全市用人单位全年减负约26.1亿元。
2.困难企业可申请延缓缴费,职工待遇不受影响。
自2020年2月疫情爆发以来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符合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中小企业,从2020年3月1日起,可向青岛市医保部门申请延缓缴纳医保费。
其中,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生活服务业,以及批发零售业、展览业、电影放映业等可优先申请缓缴。
首次申请缓缴期限不超过3个月,期满后仍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可在期满前再次申请缓缴,累计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缓缴期间,用人单位应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免收滞纳金,职工医疗和生育各项统筹待遇不受影响。
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同步缓缴,个人账户暂不计入,待单位足额补缴后给予补计个人账户。缓缴期满,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未能按时足额补缴的,对不诚信企业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依法予以追偿。
3.缓缴申请“全程网办”,方便快捷更安全。
为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同时减少人员聚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申请缓缴医保费。
※进入“网办大厅”,点击“医保征缴入口”,选择“企业申请缓缴医保费”模块,提交《中小企业缓缴医疗保险费申请表》。提供2月份以来工资凭证、财务报表等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做出诚信承诺。
※医保部门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请企业可通过官网查询审核结果。
※受理期限截止202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