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2月14日讯 疫情当前,即墨法院创新多元诉讼服务方式,充分依托互联网方式进行诉讼服务,既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又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做到审判执行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通过互联网智慧庭审平台开庭审理案件
2月10日上午,即墨法院田横法庭通过互联网智慧庭审平台,远程开庭审理一起婚姻家事案件。
该案双方当事人于2019年11月诉至即墨法院请求离婚,办案法官前期组织了多次调解,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法官遂定于2020年2月10日开庭审理。开庭时间将至,疫情防控又正处于关键时期,为不影响疫情防控和庭审开展,即墨法院开通互联网智慧庭审平台,采取“线上开庭”方式。庭审现场只有办案法官和书记员,当事人均在家中以视频方式参与庭审,圆满完成了特殊时期的庭审工作。
三方连线远程审理刑事案件
2月11日上午,即墨法院刑事庭运用三方远程庭审系统,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卫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区某某涉嫌诈骗一案。
该案被告人区某某羁押在即墨区看守所,为降低提押过程中的疫情感染风险,保障各方诉讼参与人的健康安全,即墨法院通过连接看守所提审室、检察院提审室与审判庭互联网远程视频,三方异地远程参与的方式进行庭审。上午10时,控辩审三方人员均佩戴口罩、经测量体温后进入已完成消毒工作的审判庭,庭审准时进行。庭审历时一小时二十分钟,整个过程画面清晰、语音流畅,庭审程序规范,各环节顺利完成并当庭宣判,判决书将于五日内委托看守所向被告人送达。
在青岛监管支队的大力支持下,即墨法院早在2018年便在即墨区看守所建成2个科技法庭,安装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方远程提讯庭审系统,并大量用于刑事审判实践。疫情发生后,即墨法院充分利用远程系统审理刑事案件,减少人员聚集,在降低疫情感染风险的同时也节约了往返羁押场所的时间成本,使法官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案件办理中,助力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依托微信平台进行案件调解、质证
针对部分事实较为明确,纠纷较小的案件,即墨法院通过微信群的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证据质证等,成功调解了多起案件。
2月7日,即墨法院民一庭利用微信平台,对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了补充证据质证,完成了全部庭审。该案前期已进行了开庭审理,但其中一部分费用未经过核算无法查清具体数额。后本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了核算,对于该核算结果双方需再次进行质证。由于当前疫情严重,当事人又分处各地,承办法官在征求双方同意后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对该核算结果进行质证,顺利完成全部庭审。
2月7日,即墨法院立案庭在办理原告宋某与被告苗某欠款纠纷一案中,通过电话确认了双方当事人的微信账号,采取了手机微信聊天群“云”调解的方式,最终使双方当事人成功达成了调解协议。
2月10日,即墨法院华山法庭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微信视频实现法官和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法官依托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和查明事实进行了案件调解,成功促使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达成调解协议,两起案件的调解书均将以邮寄方式送达。(记者 宋新华 通讯员 吕栋 李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