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动!!!
继杭州、西安、无锡等城市出台新政救市之后,南京关于疫情期间土地出让合同履行事宜发布了6条新政。
01、突发!南京发布六条新政举措!
刚刚,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疫情期间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及解读,推出了疫情期间助力解决企业阶段性资金困难的六条举措。全力支持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切实
降低疫情一级响应对企业运行带来的影响!
通知原文↓↓↓
重点内容:
1、在疫情一级响应期间企业可延迟缴纳土地出让金,最长可延期至疫情一级响应结束后的33天内,以实实在在的利企举措助力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疫情造成的影响。
2、明确企业可就土地出让合同(含补充协议)申请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延迟缴纳土地出让金,延迟开、竣工。
3、合同约定的缴款时间在疫情一级响应期内的,该期款项缴款时间可延期至一级响应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期间不计利息或违约金;如届时企业仍有困难,可再延长不超过30日(自然日)缴纳。如企业有特殊情况无力按期缴纳疫情结束之后的土地出让金,企业可书面申请“一事一议”。
4、对缴款时间在一级响应期之前,且至今仍未缴纳的,在1月24日至一级响应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和违约金,豁免违约责任。
5、《通知》特别指出,2020年1月24日以后出让及正在公告的地块,首付款应按挂牌出让文件约定的时间缴纳,剩余款项参照上述意见执行。
对此,南京日上不动产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飞指出:“这条规定能有效规范企业在疫情一级响应期间理性参与南京土地市场的竞争,防止出现任意竞价后,却以受疫情影响为由延迟缴纳土地出让首付款,影响市场公平竞争。”
另外,《通知》明确,交地时间将根据缴款到位时间进行相应的顺延,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对开、竣工时间进行延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提前缴款、提前开工,加快项目开发建设,地块所在区政府(管委会)应给予积极支持。
南京推出的这“六条举措”,及时为疫情给房地产企业造成的资金困局开出了“药方”,体现了南京为民服务的初心,让很多在筹措资金时遇到阶段性困难的开发企业吃了定心丸,也为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南京的土地市场有序竞争打了“预防针”。
02、江苏省发布50条政策推动经济!
2月13日上午,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台50条措施,应对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发展。并对房地产行业关注支持,着力稳地价稳房价、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共度难关!
其中,第45条提及: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加强市场分析研判和资金流向监测,根据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动态变化,开展政策预研储备,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03、多城发布楼市政策!
2月12日深夜开始,无锡、西安、上海、深圳、重庆、太原、等城市均出台了对房地产的扶持政策,全国多城发布楼市政策打响“救市”第一枪!
无锡、西安2城官方先后出台了针对房地产行业相关的提振政策,如调整预售门槛、贷款支持、延期缴税、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免中小企业租金等切实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减轻房企拍地的负担等。
这其中,无锡力度最大,也最迫切。
1、无锡:连夜出台17条政策,支持房地产行业!
12日凌晨12点,无锡出台了针对房地产企业的17条救助新政,影响巨大!直接打响了全国提振楼市第一枪!
无锡市委市政府出台十七条措施政策,每一条都是实实在在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内容涵盖调整预售门槛、贷款支持、延期缴税、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免中小企业租金等方面,以保障房地产行业发展。
甚至对银行提出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的要求,最后还协调主管部门开办网上房交会,帮助房企促成交易!
无锡政策划重点:
1.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最长可延期3个月;
2.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
3.长租公寓可申请服务业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补助;
4.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展期;
5.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贷款落实无还本续贷;
6.预售资金可跨一个节点申请提前拨付重点监管资金;
7.预售部分完成25%以上投资即可申请预售;
8.可申请延迟交地和延期缴纳出让金;
9.开竣工时间可相应顺延;……
2、西安:出台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发展的十条措施
西安市资源规划局出台了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发展的十条措施,主要从拿地成本上给房企解难。重要内容有:
1、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2、允许变更出让价款缴纳期限;
3、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疫情防控期间不计入违约期。
4、容缺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5、缴纳50%的土地出让价款,可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6、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服务
3、上海:土地款可申请延期或分期缴付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全力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土地利用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消除疫情对合同履约的影响,调整土地价款缴付方式和期限。
上海政策重点:
受疫情影响,未能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付土地价款和交付土地的,不作为违约行为,不计滞纳金和违约金,受让人可以向出让人申请延期缴付或分期缴付,疫情解除后签订补充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价款缴付方式和期限,交地时间相应顺延。
4、深圳:公积金再推4大举措,逾期还贷不影响个人征信
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推四大举措,明确其可申请延长公贷期限,放宽公贷申请缴存条件,逾期还贷不影响个人征信,延长购房提取票据有效期。
相比于无锡、西安的政策,此次上海、深圳的政策可以说是涵盖面并不大,但作为一线城市,近期一再释放利好消息,传递出的信号已经很明显了。
5、天津新举措8项涉及房产
2月13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落实天津市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其中8项涉及房地产,内容包括疫情期间项目规划用地审批、政务服务、土地使用、不动产登记等。
划重点:
1、延缴土地出让金
2、开竣工期限顺延
3、推行不动产不见面办理
6、重庆:10项建议,涉及税收减免、信贷利率、阶段性放开限价、限购、限售等
7、杭州提出企业减负举措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保障服务企业稳定发展的通知》,涵盖要素保障、审批服务、履约监管、企业减负等方面内容,“十条措施”将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用地企业共渡难关、共克时艰。
划重点:
1、实施审批绿色通道
2、延长审批许可时效
3、调整出让时间节点
4、减免土地相关费用
8、太原:涉及金融政策、财税政策、工程建设、房地产销售、土地出让等6大方面
9、南沙区:延长公积金贷款期限
南沙出台关爱企业十条,支持企业攻克时限,提出依法合理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房租,加大金融支持等措施。
重点内容如下:
1、应急保障奖励,对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生产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减轻企业负担,依法准予税费延期缴纳。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其上年度获得稳岗补贴金额的50%给予资金配套支持
3、租金减免,包括对租用区属国企经营用房和仓库的租金一免两减半、对孵化器减免企业租金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工业企业增产奖励,对2020年第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同比增加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支持重点商业综合体发展,最高给予10万元专项奖励和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加强金融支持,确保信贷余额稳中有升、确保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贷款贴息。
7、建立进口防疫物资快速通关机制,建立绿色通关和快速通关受理机制,确保通关“零延时”。
8、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审批、全过程精准代办帮办服务,24小时内办结的“零成本”绿色通道;推动更多涉企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全程零跑动。
9、推出非接触式办税九条举措,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安全的税务网上服务。
10、十是开展暖企行动,应企业申请无条件开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开展专项法律服务等。
该项政策的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享受该项政策的同时,可叠加享受区内其他政策,以及国家、省、市应对疫情相关支持政策。
04、江西、安徽最新发文涉及限购...
江西、安徽两省的房地产协会也突然发文,涉及限购、限售、首付比例、房价……希望政府能够“救市”。
1、江西房地产协会提出八大方面建议,提议降低按揭首付比例以及降息。
2月12日,江西房地产协会提出八大方面建议。涉及提供金融、财税扶持,放宽限购以及限价政策,阶段性放宽预售,房企可以不可抗力延期交房等,甚至提议降低按揭首付比例以及降息。
江西政策重点:
1、加速房查、网签及网备工作。3月份之前完成所有合理销售房屋的房查网签网备;
2、阶段性放宽预售政策;
3、适当放宽限购政策,加大人才落户激励,给与符合人才落户群体购房补贴或者贴息政策;
4、适当放宽价格备案限制。
2、安徽省会合肥发布最新公积金新政,不及时还款不做逾期处理。
近日,安徽省会合肥发布最新公积金新政,文件表明合肥公积金可延期还款,不及时还款不做逾期处理,免收罚息。提取时还能顺延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
这也是疫情发生后,又一城市出台房地产相关政策。(划重点:阶段性放款预售政策、适当放宽限购政策、降低按揭首付比例、降低二手房税率、适当放宽价格备案限制)
关于房地产销售政策方面的重要内容:
1、加速房查、网签网备、3月份之前完成所有合理销售房屋的房查网签网备;
2、阶段性放宽预售政策,6月份以前预售形象进度由高层7层和多层封顶改为1层结构封顶;
3、适当放宽限购政策,加大人才落户激励,给与符合人才落户群体购房补贴或者贴息政策;
4、降低按揭首付比例,加大新房及二手房放款力度,加强对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缩短放款周期,全面降息,首套按基准利率的85折,二套按基准利率;
5、降低二手房交易税费,减免交易契税,增值税从5%下调至2%;
6、适当放宽价格备案限制,适度提高高端豪宅的价格上限。
综合自: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无锡政府网、西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